核能公众接受性:研究图景、理论框架与展望

发布时间:2019-07-12 10:13:06  |  来源: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杜娟 朱旭峰  |  责任编辑:赵斌宇
关键词:核能,公众接受性,研究方法理论综述,理论框架

制度与舆论环境因素

当前从制度环境视角出发的研究主要关注信息公开制度和公民参与制度,在案例研究的基础上,提供追求价值导向的政策分析。

信息公开制度

早期研究认为,如果政府对媒体严加控制,令其只宣传核能的益处、不报道潜在的风险,公众就会不知不觉地接受核能的应用。近年研究却表明,政府对信息的严格管制并非在任何时候都能起到令公众接纳核能的效果。一项跨国研究发现,在日本福岛核事故以前,在政府对媒体管制程度较高的国家,公众对核能的接受度相对较高。然而福岛核事故却扭转了这一局面:政府对媒体管制严格的国家公众对核能的接受程度反而更低。这表明,单方面靠政府对媒体的管制,阻碍公众了解全面、真实、充足的信息,无法从根本上提高公众对核能的接受度。

一些学者积极反思福岛核事故的原因与经验教训,提出“后福岛时代”核能发展必须建立在信息公开的基础上。贺桂珍等将中国核能项目的决策主体描绘为一个由政府机构、国有企业和研究机构构成的“铁三角”,公众、媒体和非政府组织被排除在这一闭环之外,难以了解有关的信息并参与核能项目决策。面对公众对政府信任感的不断滑落,政府必须在今后的核能发展中重视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Guo, Wang 和 Chen认为日本核安全监管中公众监督的缺失是造成福岛核事故的重要原因,并通过反思中国核能安全政策和监管的现状,指出提升政府透明和公众参与是防止核事故发生、争取中国民众对核能项目支持的关键。

公民参与制度

核能政策决策过程中的公民参与制度充分体现了“包容性风险治理”(inclusive risk governance)的理念。将公众纳入风险评估和风险决策过程将带来知识和价值双方面的益处,公众参与不但有助于改善技术分析的质量,民主价值的注入也使得风险政策决策更具有合法性。Wu对中国核能政策制定过程中的“铁三角”模式进行反思,提出为了保证核能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应当打破“铁三角”格局,构建一个以科学家和非营利性研究机构为主的透明、开放的第三方评估体系。彭峰和翟晨阳以彭泽核能项目争议事件为背景,指出合理的公众参与制度有助于风险控制,减少民众对核电项目的抗议。郭跃等[20]指出核能技术的特点、现有的制度环境以及个人特点是导致中国科学家与公众核能接受性存在差异的原因,而这种差异阻碍了核能技术推广。因此,我国政府应通过信息公开、公众参与核能政策制定等制度安排弥补科学家与公众核能接受度的鸿沟。公众沟通作为公民参与的一个方面,在公众对核电厂的接受中尤为重要。研究者特别指出,发放问卷、科普宣传、组织居民到核电站内部参观等浅尝辄止的沟通方式不足以解决中国核能发展中的社会争议,只有在核能的规划与决策中真正尊重公民权利与公众意见才有助于消除公众疑虑。

上述研究成果提醒决策者,不应该简单地将公众咨询或公众参与作为争取民众对核电站支持的辅助性手段,而应真正将公众的意愿纳入最终的决策考量之中。在引入公众参与政策决策时,必须认真考虑公众情感与理性化思维之间的矛盾,尽可能以开放和灵活的方式展开。

核损害责任制度

核损害的问责制度与法律体系是影响核能公众接受的重要方面,但以此为切入点的研究尚不多见。蔡先凤具体分析了中国当前核损害责任制度的缺陷,并呼吁在促进核电事业的健康发展的同时应保护公民权利,以促进我国核电事业与国际合作的发展。

舆论环境

舆论环境是影响民众核能接受性的重要环境因素。当前学者们多使用量化文本分析方法,从媒体话语建构的视角对西方国家的媒体话语进行探究。研究表明,政治因素塑造着媒体的话语,深深影响着媒体对于核能的新闻报道。在西班牙媒体的新闻报道中,核能利益集团的观点独占鳌头,而科学家、生态学家及公民意见未得能到媒体的重视。在福岛核事故后,日本政府和能源公司主导着日本媒体灾后报道的信息来源,而民众很难通过媒体获取所关心的信息,表达自身的诉求。Wang 等对中国官方媒体新闻报道的研究显示,当前中国媒体新闻报道主要反映了支持核能发展的观点,新闻报道与政府倡导核能发展的政策导向高度一致。上述研究表明,当前新闻媒体已经成为政府和利益集团推广核能政策的重要渠道。但有学者指出,在缺乏开放的舆论环境和多样化信息来源的情况下,媒体宣传难以有效提高公众对核能的接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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