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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键是在协调利益关系上实现重大突破
我国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就是在逐步协调区域、群体利益关系中实现的。改革开放一开始是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用不平衡的办法来发展经济。不平衡发展是为了打破群体、区域“大锅饭”,调整利益关系,激发各方面经济发展积极性而采取的阶段性发展政策。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开始进入以人民为中心的全面利益调整新阶段。
1.城乡利益关系协调:从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转为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1)形成从“包产到户”到“乡村振兴”的局面。“包产到户”打破了农村生产力的禁锢。以安徽小岗村为例,1979年的粮食产量等于过去16年的粮食总产量。20世纪90年代中期,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提出“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三权分置”成为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提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2)从允许农民进城务工到城乡融合。1986年,中央“一号文件”允许农民自理口粮进城务工经商。1992年后农民工成为潮流。当年大约4000多万农民工流入沿海和城市务工。随着农业人口转移,很多省份和城市以居住证制度或“积分入户”等方式探索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2014年,以《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的发布为重要标志,我国开始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总的来看,我国城乡关系进入新阶段,乡村振兴开始成为我国新型城镇化与城乡融合的一个着力点。
(3)从推行新型合作医疗到逐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服务体系。2003年,我国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08年,全面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免费,其中农村在2006年实现义务教育免费。2007年,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9年试点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2014年统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这些措施对于协调城乡利益关系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2.区域利益关系协调:从非均衡发展走向协调发展
(1)东部沿海地区率先发展。1978年邓小平同志在中央工作会议上提出,允许一部分地区生活先好起来。国家“六五”计划提出,沿海地区带动内地经济。国家“七五”计划将全国划分东部、中部、西部三大经济地带,提出加速东部沿海地带发展。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
(2)促进地区经济合理布局和协调发展。2000~2006年,中央先后提出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战略、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进一步提出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加快发展,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和困难地区的扶持。
(3)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打造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突出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的引领带动作用。先后以“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为引领,形成沿海沿江沿线经济带为主的纵向横向经济轴带,塑造要素有序自由流动、主体功能约束有效、基本公共服务均等、资源环境可承载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3.群体利益关系协调:从一部分人、地区先富起来到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1)打破平均主义“大锅饭”。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计算报酬,克服平均主义。由此,开始恢复计件工资和奖金制度,调动劳动者积极性。实行企业经营责任制改革,砸“三铁”,打破“大锅饭”。包括终结行政级别工资、试行劳动合同制打破“铁饭碗”等。从1985年开始,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职工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按比例浮动的办法。
(2)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方式。党的十四大报告提出在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前提下实行多种分配方式。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把竞争机制引入劳动者个人报酬。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要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
(3)推进基本服务均等化,基本建立起世界上覆盖人口最多的社会保障体系。2006年3月,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首次提出“逐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政策目标。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作为“两个一百年”第一阶段的重要目标,并明确到2021年总体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