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要闻 发展观察 新闻跟踪 经济发展 减贫救灾 社会发展 全球招标投标 商务资讯 观察思考 发展报告 数字报告 白皮书 中国之窗 世行在中国
政策解读 宏观经济 区域发展
行业动向
行业规划 金融证券
金融法规
贸易发展 工程项目 企业发展
国情公报 经济数据 经济名词
发展要闻  -审计署6管齐下堵社保基金漏洞 部分省市社保基金审计已开始 -周五沪指午盘收于4162.97点 "全民炒股"言过其实 基民热情不减 -奥运空气质量将实现五省联保 水利部急调长江清水注入太湖 -教育部将严惩高校"体制外"招生 民办高校招生收费成监察重点 -外资正式进入中国铁路运输领域 中国钢铁并未冲击国际市场 -国税总局:可能重创股市 短期不征资本利得税 不会取消利息税  -"鑫诺三号"卫星上天 "长征"火箭完成百次发射 可发射飞船和卫星 -全国治理商业贿赂未达预期 专项工作延期 公务员处分条例实施 -中国即将公布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 -财政部调整商品进口关税 美将对我铜版纸征最高99.65%反倾销税
中国居民有望明年1月到外资银行存款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om.cn  2006 年 11 月 29 日 
字号:    打印本文章 写信给编辑

银监会就《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答记者问

银监会发布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本报北京11月28日电 最快在明年元旦左右,老百姓就可以到外资银行办理人民币存款业务了。中国银监会今天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细则》施行后最快1个月内,外国银行分行即可办理吸收中国境内公民每笔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业务。《细则》施行后3个月内,现有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即可经营对中国境内公民人民币业务。

《细则》将与《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一起,在12月11日正式施行。《细则》明确了外资银行设立机构、开展业务包括从事人民币业务的条件、申请程序和审批时限。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银监会将为外国银行分行改制为外商独资银行和申请经营对中国境内公民的人民币业务建立绿色审批通道,如果符合相关条件,一般可在3个月内得到获准。

英国渣打银行有关人士今天表示,《细则》里有很多内容都是如何申请将外国银行分行转化为外商独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的。早在11月16日早晨,渣打银行就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向银监会提交了筹建设立本地子银行及个人人民币业务牌照的申请,目前正在审批中。渣打银行对《细则》的出台应该不会再有官方说法。

汇丰银行北京客服热线工作人员表示,汇丰在北京开办居民人民币存款业务,可能得等到明年二三月间,因为从递交申请材料到监管部门批复,再到银行做些准备工作,都需要一定时间。

有媒体报道,英国渣打银行官员此前表示,获准开办人民币业务后,居民拿1元钱就可开户。汇丰银行北京客服热线工作人员今天没有回答居民办理人民币存款业务的具体条件。不过,该行目前开办的居民外币存款业务,要求最低开户余额为等值于1.6万元人民币的外币。汇丰目前没有对居民外币账户收取账户管理费。

外资银行正式开展人民币业务指日可待,关于外资银行全面进入会否对中国银行业造成冲击的争论又达到了一个小高潮。

在11月25日举办的“21世纪亚洲金融年会”上,荷兰银行大中华区主席邱致中认为,中资银行大可不必惊呼“狼来了”。“香港已经有1万家餐厅了,再进来几家,会不会有什么问题?答案肯定是不会的。”他说,中资银行和外资银行目标客户定位不同,就像桔子和苹果一样,很难说两者会有多少直接竞争。

邱致中认为,中国银行业12月11日全面对外资开放后,中外银行间肯定会有竞争,但更主要的是外资银行之间的竞争——三四十家外资银行一窝蜂地涌进来,为了争夺市场,它们会进行你死我活的争夺。外资银行在竞争中,会联合对自己有利的人,所以,在一定程度上,中资银行可能还会从中受益。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易宪容表示,尽管《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的公布从长期看,将对中国金融业特别是银行业会产生重大的影响,但从短期看,它对国内银行业冲击与影响不会太大。他说,截至9月末,在华外资银行外币资产总额达到1051亿美元,占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的1.9%。就这个份额而言,外资银行的影响实在可以忽略不计。

对于外国银行进入中国后对本土银行带来的竞争,易宪容却没有表示出过多的担心。他认为,经过前几年的改革与调整,国内银行业基本上形成了有效的市场竞争格局,整个国内银行市场的份额已经为各种各样的银行所占有,而且就目前外国银行所占的份额来看,《条例》的实施并不会在短期内让外国银行涌入,因为外国银行的本土化需要有一个过程。

“今后中外银行的竞争肯定会更激烈。但如何把狼变成牧羊犬,是中资银行需要考虑的。”中国银行副行长朱民自信地表示,竞争是个动态的过程,谁赢谁输还说不定呢。

经济学家谢国忠则认为,归根结底,银行是个地方性很强的行业。即使外资进来,中外竞争也不会很强烈。中资银行不应把重点放在如何防止外资银行抢占自己的市场份额上,提高自己的风险控制能力和竞争力才是最重要的。(记者郭永刚 中国青年报)

解读:银监会发布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近日由中国银监会正式对外发布。《细则》将和《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同时于2006年12月11日起施行。

《细则》共六章,134条,分为总则、设立与登记、业务范围、任职资格管理、监督管理、终止与清算六个部分。

最快明年1月,中国境内公民就可以到外资银行分行存款了。不过,这将只限于每笔100万元以上的存款。而对大多数人来说,享受外资银行的存款服务可能最快还要等到明年4月。

昨天银监会公布的《细则》规定,从12月11日开始的1个月内,外国银行分行在完成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后,即可办理吸收中国境内公民每笔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业务。《细则》施行后3个月内,现有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在获得银监会相关批准后,即可经营对中国境内公民人民币业务。

“我们将为外国银行分行改制成为法人银行和申请经营对中国境内公民的人民币业务建立绿色审批通道,如果符合相关条件,一般可在3个月内得到获准。”银监会有关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

据此推算,到2007年1月11日,外国银行分行将有可能开始经营人民币业务;到2007年3月11日,转制的法人银行将可经营对中国境内公民人民币业务。

与此同时,首家法人银行也有望于明年4月开业。

据了解,主要外资银行正在积极申请成为法人银行。渣打银行已经向上海银监局递交了筹建设立本地子银行及个人人民币业务牌照的申请。汇丰银行、荷兰银行、恒生银行等也均表示正在筹备相关申请。

中外资银行监管标准将整齐划一

在承诺基础上对外资银行实行国民待遇是《细则》的一项重要修订原则。银监会有关人士昨天表示,除设立条件按照世贸承诺外,法人银行在准入程序、监管标准方面尽量与中资银行整齐划一。

首先,在市场准入方面,《细则》规定,外资银行业务范围将增加代理保险业务,这使得其业务范围与中资银行基本一致;法人银行及其下设分行的注册资本和营运资金要求和中资银行及其下设分行也保持了一致;法人银行的分行在其总行获准的业务范围内,经授权开展业务,这与中资银行也保持了一致。此外,将不再批准法人银行新设代表处。

其次,在监管标准上,法人银行尽管获得了最长5年的宽限期,但也需要执行国内有关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相关规定。法人银行与中资银行将执行同样的贷款分类、信息披露、计提存款准备金、关联交易等规定。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认为,目前我国在银行业监管报表体系上仍与外国存在差异,某些会计科目的核算方法不尽相同,外资银行分行改制为法人银行后享有国民待遇,理应在监管报表上执行统一的标准。

再者,《细则》对外资银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做出了相关规定,并增加了外资银行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这使得外资银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尽量与中资银行一致。

郭田勇指出,中、外资银行在准入程序和监管标准上的整齐划一,将使其在同一个平台上竞争,有利于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对中、外资银行都具有积极意义。

改制与经营人民币业务申请可同时提出

在申请改制为当地注册法人银行的同时,外国银行分行可以同时提出经营全面人民币业务的申请,这是银监会昨日发布的《细则》为法人银行转制开通的一条高效的绿色通道。业内人士指出,《细则》体现了银监会倡导的“法人银行导向政策”。

12月11日起,银监会将开始接受外资银行的转制申请。为了鼓励外资银行转制成为法人银行,《细则》特别规定,改制的法人银行,可以在提出改制申请的同时,提出经营全面人民币业务的申请。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认为,做出这一规定既是为了提高审批效率,同时也具有合理性。

“外资银行申请改制的目的就在于获得经营全面人民币业务,否则根本没必要提出申请,银监会的这一规定将大大缩短业务申请的时间。”他指出。

《细则》同时规定,在承诺基础上,法人银行的业务范围与中资银行基本一致;法人银行的分行在其总行业务范围内经授权即可开办业务,无需单独报批;另外,外国银行分行改制为独资银行的,该外国银行还可以保留一家从事外汇批发业务的分行,且原外国银行分行在中国境内的营运资金,经批准可以转为独资银行的注册资本,有多余的可以转回其总行。而改制后的独资银行可以承继原外国银行分行已经获准经营的全部业务。

据了解,设立法人银行(外商独资)以及将原外国银行分行改制为法人银行分行可同步进行。如需保留1家从事外汇批发业务的外国银行分行,也可同步申请。

外资银行业务许可层级进一步简化

银监会昨天发布的《细则》进一步简化了外资银行业务许可层级和营运资金档次,规定外国银行分行业务许可分为2个层级:第一层级,全面外汇业务,最低营运资金要求为2亿元人民币;第二层级,全面外汇业务、对外国人、中外资机构的人民币业务以及吸收中国境内公民每笔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定期存款,最低营运资金要求为3亿元人民币。

另外,《细则》规定法人银行除全面外汇业务和对中外资企业人民币业务两个业务许可层级外,可以扩大到第三层级,经营全面外汇业务和全面人民币业务。

但无论经营何种层级的业务,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及其下设分行的最低注册资本和营运资金要求与中资银行及其下设分行保持一致,分别为10亿元人民币和1亿元人民币。

《细则》相应取消了外国银行驻中国总代表处的机构形式,明确总代表处的职能转入改制后的独资银行或者外国银行指定的管理分行。还进一步完善了审慎监管的内容,增加了有关信息披露、跨境大额资金转移报告、关联交易、业务外包等具体监管要求,并明确了特别监管措施的内容。

“5年宽限期应该能接受”

对于外资银行重点关注的贷存比“宽限”,银监会昨日发布的《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称,由外国分行转制的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将获得最长5年的贷存比宽限期。

根据细则,外国银行分行改制的由其总行单独出资的外商独资银行以及《条例》施行前设立的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应当于2011年12月31日前符合“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75%”的规定。

“外资银行业内之前预计宽限期在3至5年,所以细则规定的最长5年的宽限期应该能够被外资银行接受。”某外资银行上海分行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该人士认为,现在尚难判断外资银行能否在5年内完全达到75%的监管指标,但获得上述宽限期,至少可以为其业务发展提供缓冲,并采取相应措施,以期尽早达到该要求。

另一家在华主要外资银行的分行行长告诉记者,外资银行在获得“宽限”期后,仍然将面临较大的压力。“如果国内网点无法吸收到足够的人民币存款,将不得不限制贷款业务的发展速度。”该人士说。

目前,由于外资银行无法吸收本地居民的人民币存款,以及近几年人民币贷款增长速度很快,所以在贷存比指标方面远远达不到75%的监管要求。恒生银行行政总裁柯清辉此前曾向记者表示,包括该行在内的外资银行贷存比一般在百分之几百以上。

银监会在昨日的公告中表示,为保持外资银行业务的稳定持续经营,给予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在执行某些监管指标方面相应的宽限期。

随着细则的颁布,外资银行申请筹建本地子银行的进展也将逐步明确。汇丰银行中国业务总裁翁富泽昨日表示,该行欢迎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公布。“本地注册对中国金融市场的发展有积极的影响,汇丰希望成为率先进行本地注册的外资银行之一。”

翁富泽称,汇丰已经准备就绪,将按照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要求,在12月11日新条例及其细则正式生效之前,向银监会提交本地注册的申请。“本地注册将使汇丰进一步拓展网络和服务范围,尤其是增强人民币融资的能力。”

星展银行(DBS)上海分行有关负责人昨日也向记者表示,该行目前正在进行本地子银行的申请筹备工作。“5年的贷存比宽限期限应该足够,星展银行将力争在5年内达到相关的监管指标。”该人士称。(上海证券报)

来源: 上海证券报

相关文章:
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发布 银行业将向外资全面开放
国新办就即将颁布实施的《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等举行发布会
外资银行加速在中国布局 超过八成公众表示关注
银监会就《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答记者问
相关专题:
图片新闻:
"六一"儿童节关注2000万留守儿童:发展之路遭遇体制障碍
世界无烟日:中国超5亿人健康受被动吸烟危害
更多 >>

观察与思考
中国金融改革之路 六大焦点
· 2008北京奥运商机
· 07中央财政资金流向 三农重中之重
更多>>
中国发展报告
中国改革评估报告 / 中国数字报告
· 中国城市发展报告(2006年)
· 中国企业家看社会责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