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部基金监督司司长陈良谈维护社保基金安全
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的话题,是当前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近年来,我国社会保障基金规模以较高的速度逐年增长,基金节余量的增多,表明了社会保障能力在增强,但也给风险控制及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用好管好这笔数以千亿计的、关乎亿万群众切身利益的“养命钱”尤为重要。围绕相关问题,记者采访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司司长陈良。
基金安全事关百姓的福祉
“大家关注社保基金问题,说明人们的社会保障意识越来越强了。但社保基金都有哪些,有的人并不一定很了解。其实,社会保障基金是一个大概念,主要包括三块内容:一是我们所熟悉的五项社会保险基金,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及生育这五项,用来保障基本生活和费用支出。社会保险是依法必须参加的。二是补充保险,即企业年金(原来的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是一种辅助性保险,由企业及职工自愿参加;三是‘全国社保基金’,它是中央政府的一项社会保障战略储备资金,2000年开始建立,由全国社会障基金理事会负责管理,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和境外国有股转持等收入,目前已有2200多亿元,规模还比较小,要继续做大做强。此外还有商业补充养老和健康保险,是由商业保险机构经办的。”陈良说。
资金性质不同,目前的投资政策也有区别,社会保险基金只能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而由社保基金理事会管理的全国社保基金投资领域较广,可以按规定进入境内外资本市场;对企业年金的投资,2004年以前国家没有具体规定,2004年5月1日实施的劳动保障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作出了具体规定,可以进行一些市场投资。
近年来,我国社会保险基金已积累了相当的规模。据统计,到2005年底,五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及累计结余总量已达18435亿元,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每年都增长20%以上。
仅以养老保险基金为例,1998年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为1459亿元,结余588亿元,而到去年底,这两个数字分别达到5093亿元和4041亿元。养老保险基金结余量占到社会保险基金结余总量的60%多。
陈良说,1998年劳动保障部组建以后,与有关部门一起进行过三次大的检查,发现1998年以前有170多亿元社会保险基金被挤占挪用,相当于当年社会保险基金结余833亿元的20%多,绝大部分已经收回,其余部分也正在努力回收。而到了2005年,社会保险基金结余已达到6066亿元,绝大多数是安全的,这说明基金管理已经得到了加强。
“社会保险基金的增加意味着社会保障能力的增强,越来越多的人享受到了社会保障带来的实惠。”陈良说。1998年,领取养老金的企业离退休人员2700多万人,发放养老金1500亿元,但平均每月拖欠6亿多元。到2005年,领取养老金的人数增加到4300多万人,全部做到了按时足额发放,目前已连续三年实现当期无拖欠,而且有些省市还补发了历史拖欠。应该说,这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如果几千万老人生活不安定,社会怎么和谐。
监管薄弱环节在哪里
“社会保险基金总体运行情况比较好,但在一些地方仍程度不同地存在问题。不过,从最近的一次检查来看,挤占挪用等直接侵害基金的问题主要还是1998年以前没有解决的老问题,以后出现的多数是管理不规范问题,比如在银行多头开户也属于管理不规范。侵害基金与管理不规范的性质以及对基金的影响是不一样的。”陈良说。
此外,企业欠缴、漏缴社会保险费也比较突出。从今年4月全国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座谈会上传出的消息,2005年全国追缴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超过5000万元的就有六个省市,其中云南追缴1.9亿元,天津追缴1.21亿元,北京市追缴1.87亿元。
据了解,1998年我国对社保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全部纳入财政专户,加强了财政监督的责任。与此同时,政策也明确,社会保险基金只能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那么,又为何会出现这些违纪违规问题?
陈良认为,首先是社会保险管理和监督的法规不健全。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只有《劳动法》中明确“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实施监督。”劳动保障部成立后,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一些政策规定。如《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社会保险基金现场监督规则》、《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管理的暂行规定》等等。但总的来看,这些文件和规定都停留在部委一级,法规层次不高,特别是不能设定处罚权,缺乏对违规行为的有效制约。
其次,监督力量很薄弱。目前,省级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单独设处的只有11个省市和兵团,还有20个省市仍与其他业务合并设处,市县级很少有专门的基金监督机构,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从事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的人数不足100人。不少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的经办机构也很困难,有的连办公经费都难以保障,甚至至今没有自己的办公场所,直接影响着基金管理的效率。
再就是有些人法制观念淡薄。个别从事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人员,有的是不懂法,有的是知法犯法,没有把为老百姓管好养命钱作为天职,挤占挪用甚至中饱私囊,最后走上犯罪道路,让人感到非常痛心。
陈良说,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渠道很多,有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纪检监察监督等等。但有些监督是发现问题的事后监督,而劳动保障行政监督贯穿事前、事中和事后,是其他监督难以替代的,因此需要加强力量。
工资制度,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
长效机制怎样建立
据了解,1998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基金监督管理司成立,各省市2000年以后相继成立负责基金监督的机构。也正是从这时候开始,国家进一步加强了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
“1998年,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目前社会保险费的征收一半省份由社保机构负责,一半省份由税务机构代征,都要纳入财政专户。在发放环节,社保机构负责账户记录和待遇核定,发出指令由银行和邮局发放养老金。这样,各个机构不仅相互制衡,也都要加强内部建设,从自身防范基金风险。”陈良说。
陈良指出,没有基金监督,社会保障制度就缺乏安全保障。要维护参保人员利益,实现基金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就必须建立基金监督的长效机制:要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解决基金监督中法律缺位、层次低、效力差等突出问题;要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队伍建设,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实现行政监督、专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快捷、准确、高效的基金监督信息系统。
陈良表示,目前各项措施正在积极推进。在立法方面,《社会保险法》正在研究制订,其中基金管理和监督都是重要内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条例》也列入了国务院批准的劳动保障“十一五”规划,要加快进程,争取早日出台。
在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方面,目前已有27个省市成立了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由政府领导任主任,有关部门和企业代表及专家构成),天津、上海、西藏、新疆等省区市也正在筹备之中。这是协调各方面力量,统筹研究社会保障问题的有效形式,可以把劳动保障部门行政监督、财政审计等部门专项监督和群众媒体等社会监督更好地结合起来。
监督检查制度方面,1998年、1999年、2000年、2004年,劳动保障部和有关部门联合进行了四次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检查,去年和今年又进行了失业、养老、医疗保险基金专项检查。另外,劳动保障部和大多数省市都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1998年以来已受理群众举报6000多件,查处涉及社保基金违规操作的有300多起,起到了很好的监督作用。
针对养老保险结余基金特别是个人账户基金保值增值问题,陈良指出,1998年以来,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投资实行了严格管理。目前的问题是,如果只能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虽然风险小,但银行、国债利率都比较低,实际上造成了收益损失。因此,国家需要尽快出台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在规范管理运作和监督的基础上实现保值增值。国外有的做法是,国家发行社会保障特种债券,以及在重大建设项目中优先满足社保基金的投资需求,既可支持国家经济建设,又可使社保基金获得较好的收益。(冯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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