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10月12日在此间向媒体通报了对过去五年期间由环保总局审批建设项目第一批核查结果,公布了对八个违反“三同时”建设项目的处理情况。“三同时”制度是指建设项目中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这位负责人说,为加大环境违法的查处力度,从源头防止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国家环保总局将对过去五年期间由该局审批的两千四百五十三个建设项目的建设进展及执行“三同时”情况逐一进行核查。在进行第一阶段检查时发现,有山西吕梁焦化厂年产六十万吨机焦项目(一期工程)、上海市外环线一、二期工程未落实总局下达的整改要求,沿线声环境敏感点未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等八个项目存在违规问题
这位负责人说,近几年,一些能耗高、污染严重的项目盲目扩张的势头强劲,未批先建、不执行“三同时”管理制度的问题十分突出,污染了环境,破坏了生态,影响了群众的生活,危害群众的身体健康,有悖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分析其原因,仍是一些地方政府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为追求短期政绩搞地方保护主义,不支持甚至阻碍环境审批,以及有关部门监管不力造成的。
这位负责人说,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是中国现阶段控制新污染源、防治环境污染、减少生态破坏、落实“三同时”制度的重要措施,国家环保总局将严格执行。年底,将向社会公布过去五年期间由总局审批的二千四百五十三个建设项目执行“三同时”情况的全面核查结果。(赵胜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