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木材总供给和总消费总体基本持平
林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
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曹清尧8月15日说目前我国木材总供给和总消费总体基本持平,2005年全国木材产品总供给量为3.259亿立方米,总消费3.257亿立方米。2005年,我国木材及木质林产品出口贸易额首次大于进口额30.64亿美元;我国政府立足并完全有能力自主解决木材和林产品的需求。经国务院批准,“十一五”期间,我国平均每年商品材采伐限额提高到1.5769亿立方米,生产木材9982.7万立方米。随着林业重点工程的推进,我国木材生产量还将逐步增加。
曹清尧是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布这一组数据的。他说木材和林产品是人们生产生活的重要物质资料,其进出口是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在木材生产和进出口贸易中严格执行和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国际公约,在立足自己解决木材和林产品需求的同时,逐步融入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为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据透露“十五”期间,全国每年采伐森林蓄积限额为2.23亿立方米,其中商品材限额为1.16亿立方米,木材生产计划约每年5000万立方米,2005年全国实际生产木材5560.31万立方米。在总供给中,进口木质林产品折合原木1.26亿立方米,进口量最大的是纸及纸浆,占进口木质林产品的61.43%原木及锯材占31.81%;在总消费中,出口木质林产品除家具外折合原木2660.6万立方米,出口量最大的为家具。在贸易额中,家具占出口木质林产品的46.68%,原木、人造板和锯材占21.42%。2005年,我国主要林产品贸易首次实现贸易顺差30.64亿美元。充分说明中国进口木材的最终消费有相当一部分不在国内,中国出口林产品是国际市场发展和优化配置全球资源的结果。
又讯记者高保生报道: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曹清尧今天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林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力量。农村通过发展林业,可以为国家增加生态产品的数量、提高生态产品的质量,同时直接增加农民收入、提供粮食增产屏障、实现乡村绿化美化,还可以通过林权制度改革促进乡风文明和强化农村基层民主。
他说我国山地面积占国土总面积的69%,沙地占18.1%,湿地占4%。我国59.5%的农村人口和八成以上的贫困人口生活在山区和沙区,让这些人口尽快过上富裕的日子,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任务。山区、沙区、湿地是林业的主战场,也是这些地区农民致富的重要资源。我国林业用地面积达43亿亩,而利用率只有59.77%,还有8亿亩可治理的沙地、6亿亩自然湿地,土地资源极大。林业是易于农民就业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全国农村有1.2亿剩余劳力和1/2的剩余劳动时间,可通过林业大量解决就业机会。
中国没有非法砍伐周边国家森林
针对我国是否存在木材非法贸易,砍伐周边国家森林的问题,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曹清尧今天予以否认。
他说,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是世界各国共同的责任,不是单独某个国家和地区的责任。中国政府一贯履行国际共同责任,反对并且坚决打击非法采伐和非法进口木材,对木材进口管制也很严格。除了完善进口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执法,同时还与周边国家建立了一些联动机制,联合打击非法走私木材的行为。
据他介绍,中国与部分国家有木材采伐和加工的合作,但这都是双方正式合作项目,包括政府间、企业间的合作和民间合作。这些合作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中国木质林产品主要进口国为俄罗斯、美国、印度尼西亚、加拿大和日本。
他说,中国保护自己的资源,同时也在营造自己的木材生产基地。“十五”期间,全国共完成造林面积4.66亿亩,其中2005年林业重点工程完成造林4664万亩。我们通过营造丰产林基地和加强营林措施,提高林木的生产量、生产率,是能够从总体上解决好木材需要的。
他还强调,希望有关国家管好自己国家的木材采伐,从源头上杜绝非法木材贸易。(高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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