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21日发布消息说,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6年8月1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合作银行)存款准备金率暂不上调,继续执行现行存款准备金率。
中国人民银行表示,此次存款准备金率提高0.5个百分点,主要是为了加强流动性管理,抑制货币信贷总量过快增长,维护经济良好的发展势头。
继上月宣布上调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后,此次是央行为抑制货币信贷过快增长势头的又一举动。
此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后,中国现执行8%存款准备金率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将执行8.5%的存款准备金率。城市信用社和现执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的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从目前水平同步上调0.5个百分点。
存款准备金是金融机构按照其存款的一定比例向中央银行缴存的存款,这个比例通常是由中央银行决定的,被称为存款准备金率;如果中央银行提高存款准备金率,金融机构就要增加向中央银行缴存的存款准备金,减少贷款的发放,全社会货币供应量就会相应下降,反之亦然。
为抑制货币信贷增长偏快,央行今年4月28日提高贷款基准利率0.27个百分点,同时加大了公开市场操作力度。
中国人民银行表示,将继续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维护货币信贷的平稳增长,支持扩大直接融资,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2006年以来,中国国民经济平稳快速发展,结构调整步伐有所加快,经济效益继续提高,总体形势良好。但当前经济运行中仍存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货币信贷投放过多、对外贸易顺差过大等突出矛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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