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8日电(记者姜雪丽 程云杰)商务部副部长马秀红8日表示,中国在调整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实行两税合一时,将会给予企业合理的过渡期,使企业能够平稳地过渡到适用新的税法。
马秀红在第十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新闻发布会上说,企业所得税一旦有所改变,必然将对原来依循的规定所做的一些方案有影响。在整个所得税调整的过程中,政府各个部门会给予企业合理的过渡期。
马秀红说,两个所得税法合并成一个所得税法,总体内外资从原则来讲是实施统一的税率和统一的税收政策。这符合中国改革要求,也符合市场经济进一步得以完善的需要。
马秀红说,中国在过去的历史环境和条件下所形成的内外资两个所得税税率是适应当时中国整个经济发展过程的实际需要。
她说,现在中国已经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国的企业也都在市场运行机制的环境下运行,公平和竞争是两个相辅相成的重要的市场经济的特点。
马秀红表示,减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收是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合并过程中坚持的一个原则。
财政部税收司副司长王建凡日前透露,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将于今年8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 企业所得税的改革有四方面的重大内容 =====
第一, 实行法人所得税。法人所得税在国外是很普遍的,但是1994年税制改革,尤其内资企业所得税是按照独立核算企业界定纳税人的,新的所得税将来要走向法人所得税。
第二, 国民企业和非国民企业概念。主要针对没有在中国注册的外国企业,怎么界定他在中国的纳税义务。
第三, 实行统一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不管税率水平选择有多高,内资企业、外资企业、不同所有制企业都实行同一个税率。
第四, 进一步调整税收优惠,今后税收优惠将更多的由直接优惠转向间接优惠;由过去的区域优惠为主,转为产业优惠为主,使税收政策体现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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