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要闻 发展观察 新闻跟踪 经济发展 减贫救灾 社会发展 全球招标投标 商务资讯 观察思考 发展报告 数字报告 白皮书 中国之窗 世行在中国
政策解读 宏观经济 区域发展
行业动向
行业规划 金融证券
金融法规
贸易发展 工程项目 企业发展
国情公报 经济数据 经济名词
发展要闻  -审计署6管齐下堵社保基金漏洞 部分省市社保基金审计已开始 -周五沪指午盘收于4162.97点 "全民炒股"言过其实 基民热情不减 -奥运空气质量将实现五省联保 水利部急调长江清水注入太湖 -教育部将严惩高校"体制外"招生 民办高校招生收费成监察重点 -外资正式进入中国铁路运输领域 中国钢铁并未冲击国际市场 -国税总局:可能重创股市 短期不征资本利得税 不会取消利息税  -"鑫诺三号"卫星上天 "长征"火箭完成百次发射 可发射飞船和卫星 -全国治理商业贿赂未达预期 专项工作延期 公务员处分条例实施 -中国即将公布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 -财政部调整商品进口关税 美将对我铜版纸征最高99.65%反倾销税
中国立法机关批准与发达国家的首个引渡条约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om.cn  2006 年 04 月 29 日 
字号:    打印本文章 写信给编辑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29日批准中国与西班牙签署的引渡条约。

这是中国与欧美发达国家之间的第一个引渡条约。据信,该引渡条约将加速中国编织国际引渡网,缉捕以贪官为主的外逃案犯。

根据条约规定,中西双方有义务按照条约规定,应对方请求,相互引渡在一方境内发现的被另一方通缉的人员。在中国所有对外引渡条约中,这个条约首次出现涉及死刑问题的条款。

条约规定:“根据请求方法律,被请求引渡人可能因引渡请求所针对的犯罪被判处死刑,除非请求方作出被请求方认为足够的保证不判处死刑,或者在判处死刑的情况下不执行死刑,”否则被请求方“应当拒绝引渡”。

外交部副部长武大伟说,西班牙是欧盟中较有影响的国家,与之签订引渡条约“将为中国境外追捕逃犯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震慑外逃犯罪分子。”

中西引渡条约谈判中方代表团团长、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参赞徐宏说:“中国自从对外开展刑事司法协助以来,一直把追捕境外逃犯,特别是一些贪官,作为对外司法合作的重点。”

徐宏说,贪官外逃多数选择欧美国家为目的地,但在此之前,中国与欧美发达国家未有引渡条约。西班牙驻华大使馆新闻参赞拉索在接受新华社独家专访时说:“中西缔结引渡条约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开启了两国在司法领域合作的新篇章。”

他说,西班牙内政部已于本月在华设立代表处,专职负责包括引渡在内的两国司法合作。

中国目前究竟有多少贪官携款外逃尚无明确官方统计。

近几年来,通过国际合作,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中行广东开平支行行长余振东等一些外逃贪官已在海外落网,但其中被遣返回国的却是少数。

据外交部资料显示,中国自1993年以来已与泰国、白俄罗斯、南非、老挝等20多个国家缔结了引渡条约。

“但这些引渡条约主要是与发展中国家谈判缔结的。此前,与发达国家的谈判难度较大。”徐宏说。

2004年9月,西班牙向中国提出缔结引渡条约的建议。2005年10月,双方就条约的全部条款达成一致。2005年11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西班牙王国引渡条约》在马德里正式签署。按照中国的法律,条约生效还需通过最高立法机关的批准。

关于涉及死刑的条款在人大常委会审议过程中有过不同意见。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应松年等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担心,死刑犯不引渡的条款有可能成为外逃贪官的“免死金牌”,对惩治贪官可能不利。

但此间国际法专家指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某刑事被告人是否判处死刑,是一个具体的量刑问题。引渡条约作出这样的规定,并没有改变中国现行法律关于死刑制度的规定。

徐宏说,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宪法规定禁止死刑。他们对外签署引渡条约有一个普遍的实践,就是要附加死刑犯不引渡的条款,否则引渡条约是不可能谈成的。此次西班牙方面也指出这个条款是条约的核心内容。

徐宏指出,把贪官引渡回国接受中国法律的审判,首先是对中国司法主权的实现。否则,让贪官在海外逍遥法外,即使说要对他判死刑,那也是空话。

“现在我们首先面临的并不是要不要判死刑的问题,而是能不能把他们抓回来的问题。”他说。

拉索说,西班牙宪法不承认死刑。中西双方在各自法律体制不同的情况下能成功缔结引渡条约,体现了双方的相互信任与尊重。(记者许林贵 孟娜 张源培)

来源: 新华网

相关文章:
相关专题:
图片新闻:
"六一"儿童节关注2000万留守儿童:发展之路遭遇体制障碍
世界无烟日:中国超5亿人健康受被动吸烟危害
更多 >>

观察与思考
中国金融改革之路 六大焦点
· 2008北京奥运商机
· 07中央财政资金流向 三农重中之重
更多>>
中国发展报告
中国改革评估报告 / 中国数字报告
· 中国城市发展报告(2006年)
· 中国企业家看社会责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