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9日)举行的上海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决定》提出,到 2010年,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的招生规模保持大体相当,高等职业教育占高等教育招生总规模的一半左右。中等职业学校调整到 100所以内,达到国家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的基本标准;建成若干所国家级、市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围绕产业结构升级和规划布局,结合区(县)功能定位,建设若干个面向社会的公共实训基地,依托职业院校建设一批高水平的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职业院校注册学生中的全日制学历生、非全日制学历生与非学历培训者的比例达到1:1:2,“双师型”素质教师队伍显著扩大,质量效益明显提高。全市每年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就业人员接受更新知识、提高技能的培训教育。
为了吸引学生就读中等职业教育,《决定》还提出两条政策措施:(1)深化普职渗透、中高职衔接的模式改革,优化综合高中教育教学模式,继续探索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规范中高等职业教育相通的教育模式,积极推进高等职业院校依法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改革试点。(2)建立职业院校学生资助和专业奖励制度,政府对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体残障学生和纯农户家庭学生实施减免学费等资助制度,对就读社会急需专业和农业类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施奖励制度。
《决定》明确要不断完善就业准入制度。提出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采取分步实施、逐步推开的方式,完善就业准入制度。完善就业准入制度对提高就业质量,维护劳动者受教育培训的权利,推进农民的发展能力和转移就业能力,以及优化劳动力结构,营造公平、上进的就业氛围具有重要意义。
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焦扬表示,“十一五”期间,上海将按照“一二四五五”的要求着力发展职业教育。即树立一个观念:大职业教育的观念;构建两大体系:现代职业教育和终身学习、培训体系;落实四项保障:制度、经费、资助、舆论保障;推进五项计划: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体系建设、职业教育的集团建设、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课程教材改革与建设计划;实施五项工程:国家技能型人才培训、国家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成人继续教育和就业培训、外来务工人员培训工程。
据介绍,目前,上海现有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 135所,在校生 24.39万人,去年毕业生就业率为 98.31%。高等职业教育共设点 61个,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 16.87万人,去年毕业生就业率为 96.18%。(记者 洪梅芬 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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