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及贫困地区基层检察官短缺问题有望得到进一步缓解。9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制定的《关于缓解西部及贫困地区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法官、检察官短缺问题的意见》正式出台。
《意见》共分5个部分:提高对解决西部及贫困地区基层法官、检察官短缺问题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合理配置和使用现有资源,提高现有人员整体素质;建立人才对口支援机制,以适当方式合理调配办案力量;改进省级统一招考,采取多种措施拓宽法官、检察官来源渠道;加强基层法官、检察官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
记者注意到,《意见》对基层普遍关心的一些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如强调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强行要求“未达到退休年龄的法官、检察官提前退休”;对因年龄偏大尚未退休、但又不再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规定“可以改任同一职务层次的审判员、检察员,继续从事执法办案工作”,“必要时,可以组织身体健康的退休法官、检察官到办案力量薄弱的基层院帮助工作”等。
《意见》还强调了全国检察机关一盘棋的思想。要求东西部之间、上下级之间,要以结对形式,加大人才支持力度;对出现检察官断档问题的基层检察院,规定可在全省或全国范围内进行调剂;《意见》明确了进一步改进省级统一招考制度的原则,“录用主管机关可以适当放宽开考比例”;《意见》对基层法官、检察官的来源渠道也作出了阐释:“省级检察院商省级机构编制部门同意,在中央下达的政法专项编制中留出部分机动编制,专门用于招录符合检察官任职条件的人员或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毕业生,安排到基层工作”,“可以拿出一定数量的法官、检察官职位,包括副院长、副检察长以下的职位,面向社会公开选拔符合法律规定的任职条件的人选”等等。
据高检院政治部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出现的西部及贫困地区基层检察官短缺的问题,引起了高检院党组的高度重视。贾春旺检察长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意见》在起草过程中,得到了中组部、中编办的高度重视,各级党委也给予了大力支持。经广泛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最终形成这一《意见》。
有关负责人说,《意见》的制定出台,为各地做好相关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和经验做法,对于缓解西部及贫困地区基层检察院检察官短缺问题将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各级检察机关在贯彻中要周密安排,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结合自身实际抓好落实。 (记者郭洪平)
西部人才断档难题必须破解
也许是一种巧合。来自西部的两位老检察官、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检察院原检察长王安新、陕西省检察院原检察长张文宣在接受《检察日报》记者采访时不约而同地呼吁:西部检察官断档问题不能再拖延了,必须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也许更是巧合,就在两位代表话音仍在的3月9日,中组部、中编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制定的《关于缓解西部及贫困地区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法官、检察官短缺问题的意见》正式出台,对合理配置使用现有人才资源、建立对口人才支援机制、拓宽人才引进渠道等作出了明确规定。相信《意见》的实施会给西部法官、检察官断档问题带来转机。
这种代表会上有呼吁、相关部门会外有回应的现象,让我们感到宽慰和兴奋,让我们对两会推动中国民主法制建设、推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有了切身的体会。
说是巧合,其实包含着必然。
西部检察人才断档问题是个老问题了。这几年,年年有代表忧心忡忡地提出西部司法人才短缺问题,并为此进言献策。以王安新代表为例,他去年带着这一课题三次下基层,跑了20多个基层检察院,掌握了丰富的第一手资料。他给记者的一个统计数字触目惊心:贵州省检察机关编制在5500人左右,现在空编竟达1000人。陕西的情况同样不乐观,张文宣代表的一份调研材料表明,2002年至2005年,该省检察机关共减少检察官712名。同期该省基层检察院只有69人通过司法考试,有49个基层检察院没有一名干警通过司法考试。
一方面是检察人才在大量流失,一方面是司法考试的高门槛拦住了检察官的后备人才,再加上西部检察机关固有的政治待遇差、工资福利待遇低等困难,检察官断档问题就不可避免了。
其实,西部人才问题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那就是经济不发达、教育投入不足。从师资队伍看,据统计,2004年全国共有49.9万名代课人员,主要集中在农村小学,75.9%分布在中西部农村小学。从教育经费看,民进中央的一份调查报告指出,1995年至2002年,东部三市(北京、天津、上海)与西部五省区(广西、贵州、云南、甘肃和青海)小学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的差距从3.23倍扩大到了3.85倍,普通初中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的差距从2.65倍扩大到了3.39倍。
从这个角度看,中组部中编办等部门制定的意见只是缓解西部司法人才短缺的权宜之计。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破解西部人才断档的难题,尚有许多工作要做,许多路要走。(作者: 吴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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