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要闻 发展观察 新闻跟踪 经济发展 减贫救灾 社会发展 全球招标投标 商务资讯 观察思考 发展报告 数字报告 白皮书 中国之窗 世行在中国
政策解读 宏观经济 区域发展
行业动向
行业规划 金融证券
金融法规
贸易发展 工程项目 企业发展
国情公报 经济数据 经济名词
发展要闻  -审计署6管齐下堵社保基金漏洞 部分省市社保基金审计已开始 -周五沪指午盘收于4162.97点 "全民炒股"言过其实 基民热情不减 -奥运空气质量将实现五省联保 水利部急调长江清水注入太湖 -教育部将严惩高校"体制外"招生 民办高校招生收费成监察重点 -外资正式进入中国铁路运输领域 中国钢铁并未冲击国际市场 -国税总局:可能重创股市 短期不征资本利得税 不会取消利息税  -"鑫诺三号"卫星上天 "长征"火箭完成百次发射 可发射飞船和卫星 -全国治理商业贿赂未达预期 专项工作延期 公务员处分条例实施 -中国即将公布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 -财政部调整商品进口关税 美将对我铜版纸征最高99.65%反倾销税
教育部将严控“专升本”中职不得擅办高职教育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om.cn  2006 年 02 月 17 日 
字号:    打印本文章 写信给编辑

来自教育部的消息说,“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独立学院和民办院校,原则上不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

教育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一份名为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编报2006年普通高等教育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通知。通知表示,各地普通专升本教育的招生规模要严格控制在当年省属高校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的5%以内,并纳入国家下达的普通本科总规模内。

对近年来招生增长过快,办学经费投入不足,办学条件趋于紧张的高校,通知表示,要严格控制其招生规模;对因办学条件不达标被确定为“黄”牌的普通高等学校,各地、各部门必须严格审定其招生规模。

通知要求,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安排,要与高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和招生计划执行等实际情况紧密挂钩。教育部将积极扩大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急需的学科专业的招生规模,坚决调减或停止社会需求不足、毕业生就业困难的长线(供过于求)专业的招生。

通知还指出,自2006年起,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不得单独举办5年制高职教育;各省(区、市)5年制高职招收初中毕业生的招生规模不得超过当年本省(区、市)高职(专科)招生计划的5%。5年制高职教育进入高等教育阶段(第四年)的学生规模,应纳入国家确定的各省(区、市)当年高职(专科)招生计划内。各地安排高职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的规模,不得超过当年本省(区、市)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的5%。(记者原春琳)

来源: 中国青年报

相关文章:
相关专题:
图片新闻:
"六一"儿童节关注2000万留守儿童:发展之路遭遇体制障碍
世界无烟日:中国超5亿人健康受被动吸烟危害
更多 >>

观察与思考
中国金融改革之路 六大焦点
· 2008北京奥运商机
· 07中央财政资金流向 三农重中之重
更多>>
中国发展报告
中国改革评估报告 / 中国数字报告
· 中国城市发展报告(2006年)
· 中国企业家看社会责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