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11日电(记者 谢登科)财政部副部长廖晓军11日说,“十一五”期间我国将较大幅度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入,着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积极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重要贡献。
廖晓军在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会议上介绍说,“十一五”期间的农业综合开发有三大任务:
一是以加强改造中低产田和中型灌区节水改造为重点,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坚持按流域或灌区统一规划,集中连片开发,逐步提高投资建设标准,把中低产田建设成为旱涝保收、高产稳产、节水高效的高标准基本农田。
二是以扶持龙头企业为重点,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支持竞争力、带动力强的国家级及省级龙头企业,特别是要加大对粮食主产区以粮食为主要原料的农产品加工转化项目的扶持力度,努力延长粮食产业链条,增强对优质粮食基地的带动作用,促进种粮农民增收。逐步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扶持力度。
三是推动农业科技进步,促进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以改革和创新科技推广费使用管理为突破口,加大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力度,加强对农民的技术培训,加强种子、种苗建设,努力提高农业综合开发科技水平与效益。
廖晓军说,2006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农业综合开发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第一,继续加大投入力度。特别是要切实落实地方财政配套资金;通过以奖代补、拍卖产权等形式,鼓励和引导项目区农民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对其直接受益的工程建设筹资投劳。改革和完善财政资金投入方式,继续探索财政资金扶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方式方法,引导信贷资金和其他社会资金增加对农业综合开发投入。
第二,完善开发机制。要大力推进投资参股经营试点,加强项目监管,形成“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龙头企业带动、农民组合”的运行机制。抓紧研究制定科学、合理、规范的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和评价体系,建立有效的绩效评价制度,促进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进一步探索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与其他支农资金统筹配置机制。
第三,强化监督管理。要完善管理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工作。要重点抓好《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的贯彻执行工作。
第四,加强调查研究。要紧密结合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实际,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断解决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特别是要紧紧围绕农业综合开发的“十一五”规划,落实好农业综合开发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的政策措施,不断开创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新局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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