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将成立奥运场馆工程建设监督领导小组,全程监督奥运工程建设。这是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北京市奥运场馆工程建设监督会议上获悉的。
会上,副市长刘敬民介绍,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的要求,市监察局、审计局初步拟定了关于加强对奥运场馆工程建设监督的意见。该《意见》待市政府批准后,准备以市政府的文件正式下发。
据了解,今后奥运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奥运场馆工程建设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项目所在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和上述部门的公务员,都将成为主要的监督对象。
监督内容包括:对奥运场馆工程建设项目负有审批、监管职责的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奥运场馆工程建设的相关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奥运场馆工程建设中实施“阳光工程”的情况。
据悉,监督将采取统一组织、分级管理的方式进行。市政府负责建设的项目以市监察局监督为主,项目所在区监察局配合工作。区政府负责建设的项目由区监察局负责监督,市监察局进行指导和检查。有关派驻监察处负责对驻在部门履行奥运场馆工程建设审批、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参加工程建设的有关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搞好内部监督。
刘敬民表示,要制定奥运场馆工程项目建设信息公开制度,建立信息报送及发布程序,及时向社会公开奥运场馆工程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同时,要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的内容。公开的内容要包括奥运场馆工程项目的概况、责任单位、审批、设计方案、规划、用地、收费、拆迁、招标、采购、资金使用、执法、验收以及奥运场馆工程建设监督工作的进展情况等诸多方面的内容。
刘敬民称,将严肃查处奥运场馆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违纪案件。在奥运场馆工程建设中,一经发现违法、违纪问题,不管是什么单位、什么人、什么背景,一律严肃查处,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决不迁就,决不护短。对相关责任人要给予严肃的党、政纪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袁祖君)
《北京青年报》 200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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