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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安装Flash播放器2.货币市场交易活跃,净融入格局明显。2011年,市场流动性趋紧,银行间市场参与者加强短期流动性管理,同业拆借与债券回购操作日趋灵活。全年同业拆借和债券回购交易额分别增长1.1倍和25.3%,净融入资金分别较上年增长1.1倍和1.5倍。
3.票据业务发展平稳,贴现利率震荡上行。受承兑费率低,吸揽保证金存款等因素影响,2011年,陕西省金融机构票据承兑累计发生额同比增长21.4%,增速较上年提高7.9个百分点。金融机构“压票保贷”,贴现交易额不断减少,全年票据贴现发生额同比下降32.2%(见表6)。直贴加权平均利率和转贴现加权平均利率分别较上年提高4.2和2.5个百分点(见表7)。
4.产权交易不断升温,交易金额成倍增长。2011年,西部产权交易所顺利接入全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信息监测系统,交易透明度大幅提高。西北首家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落户高陵,农村产权流转平台成形。金融资产、司法拍卖、文化产权和公共资源不断进场,产权交易不断升温。全年完成产权交易项目117宗,涉及资产总额同比增长57.0%,交易额同比增长2.2倍。(五)金融生态环境改善,征信系统建设深化
2011年,陕西省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论证会成功召开,金融生态环境评价体系逐步完善。征信系统建设取得长足进展,新录入0.87万户企业和61万个人信用信息,金融机构月查询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次数同比增长35.2%和11.6%。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不断推进,“政府主导、人行推动、机构参与、重点突破、稳步推进”格局初步形成,信用户和信用村镇分别较上年增加23.56万个和13个。千户企业融资推介和信用培植工程相关制度进一步细化,全年推介中小企业1041户,其中,615户获贷款55.6亿元。
专栏3 金融消费者保护在陕西的实践
金融危机表明,金融机构与金融消费者在市场力量、信息和资源上不相匹配,金融产品往往复杂专业,金融消费者在金融市场上极易处于弱势地位,有效且适当的金融消费者保护对提高我国金融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促进金融产品创新的可持续性发展有着建设性的意义。基于上述认识,2011年,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率先在陕西省全面推开金融消费者保护试点工作,对完善金融消费者保护体系,优化辖区金融环境,维护金融稳定和社会和谐进行了有益探索,得到总行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一、主要做法
一是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组织架构。初步形成在人民银行西安分行成立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委员会,内设金融消费者保护中心,各地市下设金融消费者保护(分)中心的基本组织框架;协助消协建立金融消费者投诉站,受理、调解金融业的消费者投诉,配合消协做好金融维权工作。
二是规范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体系。依照OECD公司治理原则,出台《陕西存款类金融机构金融消费者保护指导原则》,明确了金融机构承担消费者保护职责的部门、投诉处理时限、金融消费者教育与宣传、投诉数据库建立、与媒体关系的处理、内外部审计监督等方面的基本原则;下发《金融消费者投诉管理办法》,界定了投诉人、被投诉人、投诉事项的范围,金融消费者投诉的受理、调查、调解与处理等程序性问题。
三是探索金融消费者教育的长效机制。确定每年9月为 “金融知识普及月”,2011年已选宝鸡和铜川两市先行试点,2012年拟将全省推行;重点要求金融机构多措并举,在2011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周”活动基础上,将金融消费者保护宣传活动长期化、持续化和多样化。
四是寻求快捷便民的金融消费者保护管理机制。要求全省吸收存款类金融机构的所有网点必须公布当地人民银行的投诉电话;积极开发金融消费者投诉管理系统,初步实现投诉业务登记、投诉处理、文件制度汇编、投诉案例库的电子化,保证了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的动态分配和流程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