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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与行动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环境保护部对我省2010年及“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定结果显示:“十一五”我省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任务全面完成。2010年,全省二氧化硫排放量为77.86万吨,比2009年下降3.20%,削减幅度列全国第6位;相对2005年削减15.55%,超额29.6%,完成率列全国第11位。2010年,全省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30.77万吨,比2009年下降3.25%;相对2005年削减12.18%,超额21.8%,完成率列全国第10位。
治污设施全面建成,污染治理能力显著提高。全省各地积极推广BOT、TOT建设运营模式,截止目前,全省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由2005年的8座增加到73座,日处理能力达到254.25万吨,是2005年处理能力的4.6倍。渭河流域关中五市各县均建成污水处理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
全省火电装机容量达到2236.1万千瓦,其中10万千瓦以上共50台燃煤机组建成脱硫设施,占总装机容量的93.3%,是2005年的17.4倍。其中华能秦岭电厂等3家共9台233万千瓦机组实现脱硫设施不设旁路或取消旁路运行,46台机组脱硫设施旁路烟道铅封,铅封率达到100%。大唐宝鸡热电厂和渭河热电厂同步建设了脱硝装置。部分“十一五”新建机组脱硫设施增容提标改造项目提前开工建设。
落后产能大量退出,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十一五”期间,共淘汰小火电155万千瓦、落后产能5596万吨标准煤,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并呈现出区域产业特色。陕南各市深入探索发展循环经济,形成陕南循环经济产业聚集区;陕北、渭南等地区通过“关小上大”、“总量替换”等模式,培育了一批循环经济型和生态工业型示范企业。特别是府谷县短短几年实现从“黑三角”到“金三角”的大跨越,被环保部作为国家资源富集区探索中国特色环保新道路的典型进行推广。
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治理
重点区域、流域环境管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2010年1月,正式启动渭河流域市界断面水质考核工作,实施月考核、季核算,按月通报水质监测情况并向相关部门和各市政府通报。全年共收缴补偿金380万元(西安50万元,宝鸡170万元,咸阳市160万元,渭南市未缴纳)。对渭河治理情况、水质状况等进行系统调研和检查,形成调研报告,省政府有关领导阅后给予了较高评价,并做了重要批示。
2010年3月,在环保部等六部委2009年度《黄河中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考核工作中取得流域七省区第二名的好成绩。项目建成率综合达到90%,实施率达到99%。
积极促进汉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重点完成《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规划》中陕南地区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建设及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项目编制工作。开展陕南生态补偿调研工作。
环境执法监督
重点开展春季环保后督察、重金属行业、沿江沿河化工石化企业环境污染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共出动环保执法人员9.67万人次,检查企业2.75万家。其中:处罚329家,停产治理25家,限期治理50家,依法取缔关闭违法企业344家,挂牌督办突出环境问题74家。
开展生态环境监察工作。对西安、渭南秦岭北麓建设项目和沿山采石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共检查西安市建设项目55家,西安、渭南沿山采石企业63家,责成西安、渭南对12个建设项目及违法采石企业进行依法处理。对宝鸡扶风县石灰窑取缔情况和渭南富平、浦城两县石灰窑整治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督促两县政府彻底整治土石灰窑环境污染问题。扶风县取缔县域内小石灰窑97个;富平、浦城两县取缔石灰土立窑265家。
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从6月11日开始,每天对关中地区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查处;组织西安、宝鸡、咸阳、渭南4市对环保部卫星遥感监测到的67个火点逐一排查,西安、咸阳两市排除了焚烧火点,宝鸡、渭南两市确定了焚烧点位并予以查处。我省秋收期间未发生一起秸秆焚烧现象,秸秆禁烧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深化环评管理,促进经济转型。对符合国家政策,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确定专人负责,跟踪服务,积极协调环保部加快审批。坚持“疏”“堵”结合,严把环境准入关口。对水泥、平板玻璃、传统煤化工、多晶硅等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实行停批。印发《陕西省钒矿采选冶项目环境准入规定》,进一步规范陕南矿产资源开发活动。共批复项目环评5759个,总投资7723.8亿元;共劝退、暂缓和否决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建设项目35个,涉及投资207.15亿元。
以规划环评为抓手,积极参与区域和重点产业发展综合决策。全年共完成10个规划环评的审查工作,否决了在延安市宜川县秋林工业规划区发展能源化工产业的方案。加强规划对单个项目的指导,促使陕西延长集团煤化工项目延伸产业链,开展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改造。
强化“三同时”监管。共对161个建设项目开展试生产核查,对40个项目下达不同意试生产通知,对63个项目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共102个项目开展环境监理,对化工、交通、水电、水泥、矿产开发等重点行业53个项目提出工程环境监理要求。通过加强监管,促使西安铁路局开展西安至安康铁路增建第二线工程施工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延长石油集团就废碱渣制订详细的处置计划,督促凤县政府履行承诺,加快对东岭锌业公司周边群众实施搬迁。
环保投入
2010年,中省共安排环保专项资金7.72亿元,其中中央资金3.51亿元,占投资的45.5%;省级资金4.21亿元,占投资的54.5%。社会投入约553.5亿元,其中省本级社会投入373.5亿元,市县社会投入180亿元。环保资金的安排重点支持污染减排三大体系建设、区域流域环境综合治理、饮用水源保护、农村环境保护及环境监管能力的提升。新建省环保厅陕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和30个县(区)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为全省环境监察系统配备环境执法车辆99台,执法设备1162台(套),环境监管能力大大增强,环境执法系统、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环境信息系统和应急指挥系统框架初步建立。
环境监测
完成53个环境空气监测点位、56个地表水监控断面、27个城市饮用水水源地、12个城市道路交通和功能区噪声、酸雨和沙尘暴等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完成全省340家国控和66家省控重点污染源月监测,30万千瓦以上机组火电厂和90家市级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开展 “以奖促治”村庄环境质量监测,选择6个村庄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空气质量和土壤监测,积极探索农村环境保护监测的有效模式;开展我省生态环境状况评价工作,获取2009年全省生态环境现状数据和“十一五”期间全省生态环境动态变化情况,编制完成《全省生态环境评价报告》;对42家重金属排放重点企业的空气、水、土壤进行专项监测,为重金属污染防治提供了技术支持。加强应急监测能力建设,积极开展应急监测演练,修改完善应急监测预案,配备应急监测设备,出色完成9起应急监测任务,及时准确地提供了监测数据,为妥善处理事故提供了科学基础。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不断提升。全面落实《陕西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实施方案》,全省694人通过了5100项次的上岗证考核,10家环境监测站通过了计量认证监督评审。举办环境监测上岗考核、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等监测技术培训班10期,累计培训人员达1000人次。参加第一届全国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获得“优秀组织奖”。西安市、宝鸡市和西安高新区环境监测站通过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
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
印发《关于加强重点城市地表水水源环境保护工作的函》,对水源保护区管理、监测、预警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和整改时限。编制《陕西省城市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方案》。对《冯家山水库水源保护区划分调整方案》进行审定,对一级保护区划分方案予以否定,提出了科学、规范的划分意见。召开《全省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培训会,安排部署全省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12月,顺利通过环保部对《陕西省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总报告》的验收,我省饮用水水源地基础数据库全面建成,为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
城市环境考核
对全省10个地级市、3个县级市和杨凌示范区2009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结果进行专家评审,对部分城市进行现场核查,将审查结果上报环保部。4月下旬召开全省“城考”工作暨2009年“城考”结果审核会议,对2009年“城考”工作进行总结回顾并对 2010年“城考”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根据2010年10月环保部发布的2009年“城考”结果,西安、榆林、宝鸡三市分列十市一区前三名,韩城市在县级市中排名第一。
环境信息化建设
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和信息能力建设。在建成省市和重点县(区市)42个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的基础上,新建省环保厅陕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和30个县(区)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对398家重点排放企业实施了远程在线监控,其中270家与环保部实现联网运行;国家环境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项目在我省全面启动。省、市两级环保政府网站全部建成。陕西省环境保护厅门户网站,在2010年度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中列省级部门第一,在环保部组织的省级环保厅(局)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中排名第八。
环境宣传教育
2010年,全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以“转变发展方式与生态文明”为主题,以污染减排和低碳经济为两个推手,积极宣传建设生态文明、探索中国环保新道路的理论创新与实践成果,着力抓好新闻舆论引导,强化环保宣教基础管理,广泛动员公众参与,繁荣环境文化,为推进历史性转变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围绕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的落实,先后组织新闻媒体就重点区域环境治理、污染减排、渭河休养生息、农村环保等中心工作进行报道。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中省媒体刊发、播出环保工作的消息、通讯、评论等报道1600余条,其中头版头条报道达9条,陕西电视台《环保时空》播出192次。省环保厅、省人事厅联合组织开展了“陕西十佳环境执法卫士”评选和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和表彰“十一五”以来全省环保系统涌现出的环境执法先进典型。2010年全省宣传教育工作注重调动社会资源,注重建立广泛的环境宣传统一战线,全年先后联合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妇联、省广电局、省文联等17家省级部门,开展了陕西省“低碳家庭时尚生活”主题宣传活动、“关爱大秦岭、保护母亲河”陕甘豫环保志愿者百团行动大型系列宣传活动、“情注环保绿绘三秦”环保书画摄影大赛、“污染减排低碳风尚”环境好新闻大赛等多项声势浩大的环保主题宣传活动,为公众参与搭建了广阔的平台。成功组织开展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等系列宣传活动,扩大环境宣传影响力。继续深入推进绿色文明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全省已创建成功省级绿色单位394家。宣教工作的有效开展,提高了公众环保意识,营造了全民参与环保的浓厚氛围。
环保科技
召开全省环保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工作会议。颁布《关于加强环保科技创新加快环保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扎实实施振兴环保产业“1310”工程和科技兴环保“5533”工程,开展炼焦、有色冶炼企业有毒有害烟气治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有色金属矿山尾矿综合利用、污泥处置五项环保科技攻关。评选出2009年度陕西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29项。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参与的《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产排污系数测算研究》获全国环境保护科技进步二等奖;独立承担的《陕北侏罗纪兰炭污染源解析和清洁生产研究》获陕西省环境科技进步一等奖;与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合作开展的《年产100吨黄姜皂素清洁生产示范工程研究》取得阶段性成果。
国家水专项渭河项目实施进展顺利。在系统研究和认识渭河的基础上,形成综合治理的思路,以《规划》形式实施,使渭河水质发生明显改善。完成造纸、果汁行业清洁生产节水降耗减污综合技术体系,共突破关键技术11项,为重点行业的流域控源减排提供技术支持;出台《陕西省渭河流域水污染补偿实施方案》;开发建设的“准动态半智能污染源数据管理系统”已在陕西省固废管理和污染源动态更新调查工作中得到应用。
环境信访办理
2010年全省共受理环境信访投诉案件24532件,已全部办结,比去年减少14.5%。按投诉类型分:来信投诉569件、电话投诉22474件、网上投诉1160件、来访投诉329件。按污染类型分为:水污染732件、大气污染4712件、噪声污染18542件、其他污染546件。
“12369”全省群众投诉举报共计23352起,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2010年,省环保厅群众来访联合接待窗口共接待上访群众37人次,反映环境污染问题20起,已全部办结。
环境应急管理
2010年,我省共发生突发环境事件9起。按事件级别分,较大事件1起(洛川长大油泥污染事件),一般事件8起。各起突发环境事件均得到妥善处置。2010年5月,组建省环保厅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先后投入200万元,购置了卫星通讯数字图像传输等设备。登记和整理了我省化工、石油、石化、饮用水源地、尾矿库等重大风险企业基本情况,丰富了环境信息系统。修订了《陕西省环境保护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了《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按照“科学实用、突出重点、辐射周边”的原则,投资400万元,在宝鸡、渭南、榆林、商洛等地开展重点流域环境应急物资储备试点工作。
环境政策创新
试行上下游水污染补偿制度,强化政府监管手段。2010年,按照省政府《渭河流域水污染补偿实施方案(试行)》,正式启动渭河流域市界断面水质考核工作。此办法的实施开创了我省水污染防治工作与各市政府责任挂钩的先河,走在了全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前列,引起了国内媒体的广泛关注,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营造了促进渭河污染治理的良好氛围。
开展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强化市场手段。2010年,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及交易调研与试点,配套完善储备与交易一系列规章制度,完成对交易平台的确认和建立。举行两次二氧化硫排污权竞拍交易,全省有26个项目竞拍成功,共拍卖二氧化硫6670.6吨,总成交额3065.451万元。
规范行政许可。印发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指南及审批权限,设立了行政许可办理统一窗口,开展行政许可网上受理及公示。制定《陕西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与目前的行政处罚办法相适应的法律文书指导样书。
对外合作
坚持“走出去、引进来”、“为陕西环保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宗旨,积极开展外事交流合作,安排10人次赴意大利、日本、美国、加拿大、韩国等国家培训考察。主办陕—韩环保产业论坛,共邀请中外环保企业72家,政府间签定陕—韩环保合作协议;召开中日陕西协力会第十三次会议和中—德控制POPs论坛。邀请日本、意大利等7个国家参加第十四届西洽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