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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2011年全省财政工作的主要任务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全省财政工作,对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保持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确保财政平稳健康运行。密切关注经济发展走势、宏观经济政策和税收政策变化,加强收入分析预测。依法加强税收征管,规范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优化财力结构,确保完成年度预算任务。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认真落实扶持经济发展各项政策,加大民生等重点投入,确保全省财政新增支出的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确保全省和省级教育、农业、科技等法定支出预算增长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加大人才资金投入,确保省委、省政府人才政策的资金需要。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公务接待费支出继续实行零增长。
(二)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优化政府投资结构,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落实扩大国内消费需求的各项政策,增强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完善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政体制机制,大力推进“四大建设”。积极发挥财政政策引导效应,促进产业集聚区发展。推动舟山海洋综合开发示范区规划建设,支持以大宗商品交易为重点的“三位一体”港航服务体系建设,深化海洋经济发展。支持中心镇改革与发展,推进城镇化进程。加大支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力度,推进块状经济向产业集群发展。进一步落实财税优惠政策,引导市县发展服务业和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加大对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服务业领域标准化建设等支持力度,加快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健全产业服务体系。加强支农资金整合,改革和完善支农资金扶持方式,集中资金支持现代农业园区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促进农业转型升级。
(三)加强公共服务和民生保障。一是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加大财政支持农业农村的扶持力度,土地出让收益重点向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倾斜。重点结合“两区”建设,支持加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机制,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二是支持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改革发展。加大教育投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义务教育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标准分别提高到650元和450元。积极发展职业教育和农村学前教育,建立普通高中助学金制度,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均衡发展。结合高校事业发展、财力状况等因素,逐步提高高校拨款水平。加快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加大医疗卫生投入,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的多元卫生投入机制,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巩固和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筹资标准,所有市县城居医保和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不低于285元,其中各级财政人均补助20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60%以上。完善城乡基本公共卫生财政补助政策,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25元。做好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经费保障工作。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多渠道筹措和保障机制,推进全省县乡医疗卫生管理体制改革。三是健全社会保障制度。落实稳定和扩大就业的政策措施,支持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特别是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加大就业困
难群体帮扶力度。切实做好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调标和各类群体的待遇保障工作。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家庭人均收入低于2500元、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户全部纳入低保。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制度,建立高龄老人待遇补贴制度。支持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认真落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机制,确保群众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受影响。建立健全孤儿福利保障制度,深化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认真做好第八届全国残运会财务管理及筹资工作。加大投入力度,支持欠发达地区廉租住房保障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提高城镇住房保障覆盖面,加大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力度。四是扶持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的扶持力度,省财政专项筹措23亿元,对欠发达地区尤其是重点欠发达县和贫困集中区域给予特别扶持。筹措落实援疆、援藏等资金,做好对口支援各项工作。五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平安浙江”建设。加大生态环保投入,完善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制度,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亩19元,支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加大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和易灾地区生态环境治理力度。加强政法经费保障,创新社会管理,维护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