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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全省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有以下主要特点:
(一)财政收支运行更趋平稳。2010年以来我省经济运行高开稳走、持续向好,呈现出创新引领、质量提升、结构优化、后劲增强的良好态势。在此基础上,财政收入高开稳走,运行态势逐步趋稳。一季度,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增幅受去年同期低基数影响,增长32.6%,从二季度开始累计增幅逐步趋稳,后三季度分别增长26.4%、25.1%、26.4%。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增幅比上年提高8.2个百分点,区域增长也更趋协调,苏北、苏中、苏南一般预算收入分别增长45.3%、34.8%、23.1%,苏中苏北一般预算收入占全省比重34.6%,比上年提高3.5个百分点。全省一般预算支出同比增长18.6%,支出结构持续优化。教育、科学技术、医疗卫生、农林水事务、社会保障和就业分别增长25.6%、25.5%、21.4%、20.5%、18.8%,民生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各级财政继续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主要反映各级党政机关运转费用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低于一般预算支出平均增幅8.6个百分点。
(二)支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一是全面落实支持扩大居民消费需求的各项财政政策。继续实施家电、汽车、摩托车、农机下乡和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累计补贴总额56.26亿元,拉动消费超过496亿元。完善收入分配格局,逐步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继续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促进城乡居民消费能力不断提高,消费预期持续改善,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8.7%。 二是引导投资结构不断优化。争取中央扩内需资金59.72亿元,落实地方政府配套资金44.74亿元。京沪高铁、沪宁城际高铁、淮安涟水机场、通榆河北延工程等一大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得到重点支持。在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总额不变的情况下,我省2010年政府债券发行总额在上年84亿元基础上增加5亿元,提高了各级政府公共投资能力。认真落实增值税转型、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等结构性减税政策,严格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审批管理,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是支持外贸稳步回升。落实出口退税1301.96亿元支持外贸企业发展,全年进出口总额超过国际金融危机前最高水平,增长37.5%。
(三)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 一是大力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坚持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紧密结合,支持启动实施新兴产业倍增、服务业提速、传统产业升级“三大计划”,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省财政新增安排省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10亿元,总额超过30亿元,推动六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安排1.7亿元支持传统产业重点技术改造,安排7.7亿元支持中小科技企业产业和技术升级。充分发挥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的带动作用,推动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逐年提高。 二是着力引导自主创新。省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重大科技支撑计划、产学研联合创新和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深入推进,通过财政投入积极引导社会研发投入,区域创新能力继续保持全国第一。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0亿元,支持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 三是坚持人才优先投入、优先发展。各级财政设立人才培养、引进和奖励专项资金,省级人才引进专项资金增加到4亿元。2010年省级各类人才培养、引进和发展投入共计14亿元。 四是支持推进节能环保。下拨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47.72亿元,重点支持太湖和淮河流域治污、污水处理管网建设、工业污染点源治理。制定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收费政策,在无锡市、常州市进行开征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试点。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补贴,支持苏州、南通两市实施国家公共服务领域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和推广。
(四)切实加大“三农”投入。进一步完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政策覆盖范围进一步拓宽。 一是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省财政兑付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61.6亿元。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创业技能培训扶持力度,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35万人次、农业实用技术培训200万人次、农民创业培训10万人次。下达脱贫攻坚财政奖补资金9.47亿元,有效推进脱贫攻坚工程。 二是夯实农业发展基础。加快实施农村实事工程,下拨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47.25亿元用于重点水利工程和农田水利建设。安排17.13亿元大力支持构建现代农业生产体系,全省高效农业面积占比已达到三分之一。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8.5亿元,改造中低产田120万亩,建设高标准农田100万亩。补助7.75亿元建设农村公路4500公里。支持新建改建农村桥梁6000座。农村改水三年目标如期实现,累计解决1275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三是支持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省财政安排促进农村金融改革发展奖励补偿资金7.33亿元,增长49.5%,全年“三农”贷款增幅超过全省贷款平均增长幅度。农业保险制度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安排财政保费和巨灾风险准备补贴5.4亿元。 四是支持深化各项农村改革。继续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整合,无锡、溧水等8个市县获得中央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奖励。从政策和资金两方面积极支持苏州城乡发展一体化试点,探索城乡统筹发展的有效途径。扩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覆盖范围,继续提高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水平。直接面向农民的“一折通”综合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全省通过“一折通”发放的财政涉农补贴项目90多项,发放资金总额近130亿元。
(五)重点保障民生投入。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做好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继续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解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 一是完善和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将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基准定额提高到小学450元、初中650元。向全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免费发放教科书。省财政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0.58亿元,帮助经济薄弱地区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政策。实施免收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寄宿生住宿费政策,受益学生92.5万人。免除11万名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学费。继续提高省属高校生均财政拨款基准定额标准,生均提高300元。发放高校国家助学金7.17亿元,惠及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3.9万人。应对食品价格上涨,向高校食堂发放临时价格补贴2666万元。省财政安排的高校化债资金提前一年全部拨付到位,帮助学校节省利息支出5亿元。 二是支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省城镇新增就业超过128.7万人。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加快推进,全省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498万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平均提高10%,新农保参保率达到99%。全省医疗保障制度全面建立,城乡医疗保障覆盖率超过9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120元。苏中、苏北地区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10元和155元以上。经过各级政府的多年努力,我省已初步实现了城乡低保、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四个全覆盖”。临时物价补贴发放对象进一步扩大,全省全年投入物价补贴资金3亿元,有效缓解了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带来的影响。 三是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支持力度,认真落实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建成保障性住房25.47万套,全省廉租住房在保户数7.84万户,改造各类棚户区10万户,初步实现城市低保家庭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应保尽保、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应保尽保。 四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县(市、区)比例达77%。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启动实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顺利推进。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健全,全年救助对象超过400万人次。此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趋完善,支持中山陵等238家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继续做好政法经费保障工作,省对市县政法转移支付16.27亿元,不断推进法治江苏、平安江苏建设。
(六)各项财政改革稳步推进。 一是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深入推进,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财政监督“四位一体”的公共财政管理体系更趋成熟,通过科学规范和细化财政管理各个环节的职责分工、改革方向与流程控制,进一步提高了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绩效管理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财政监督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二是在全国率先立法规范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定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了专项资金设立、调整、撤销的条件、主体和程序,明确专项资金设立、调整、撤销必须报省政府批准。建立了专项资金的正常退出机制。提出设立专项资金年度目录制度,作为编制年度预算草案的重要依据。 三是加强政府性债务和政府融资平台管理。在贯彻中央要求、摸清债务底数的同时,拟定了加强我省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的具体办法。 四是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制订了省级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办法,通过严格预算下达和指标执行的时间要求、控制预算追加、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收回基本支出结余、实施进度考核、加快转移支付执行进度、下放项目管理权限等措施切实加快了省级预算执行进度。 五是预算编制水平不断提升。启动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动态化管理,将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贯穿于省级部门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实施的全过程,做到部门预算随时编报、即时审核。积极探索资产管理、绩效管理与部门预算编制的有机结合,提高了预算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