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取消养路费等收费后对交通部门的补助支出15.8亿元。主要用于道路修建、养护、还债等交通建设方面的支出。
18.对外援助专项资金0.53亿元,比上年增加0.02亿元,增长3.9%。主要用于援助西藏日喀则、湖北宜昌、贵州安顺及铜仁、山东曹县及博兴等。
19.偿债准备金5.8亿元。根据《青岛市政府债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按年末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的2%建立偿债准备金。
20.北川援建资金1.54亿元,比上年增加0.11亿元。
21.其他专项资金支出4.5亿元,比上年增加0.45亿元,增长11.1%。
(1)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98亿元,比上年增加0.45亿元,增长29.5%。其中:
——支持产业振兴规划0.5亿元,比上年增加0.3亿元;
——兑现企业优惠政策0.34亿元,比上年增加0.19亿元;
——老城区企业搬迁改造及产业园区建设贷款贴息0.57亿元,比上年减少0.04亿元;
——扶持中小企业发展0.54亿元,与上年持平。
(2)国有(集体)企业经营业绩稽核资金0.3亿元,与上年持平。
(3)支持信息产业基地发展资金0.15亿元,与上年持平。
(4)安全生产专项资金0.21亿元,与上年持平。
(5)扶持经贸发展专项资金1.06亿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家电、汽车下乡及以旧换新补贴0.31亿元,比上年增加0.25亿元;
——市场应急储备及粮食风险保障等资金0.41亿元,与上年持平;
——服务业引导资金0.2亿元,比上年增加0.05亿元。
(6)扶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0.8亿元,与上年持平。其中:落实对外开放扶持政策资金0.55亿元;招商引资专项资金0.25亿元。
22.预备费3亿元,比上年增加1亿元。预备费占当年一般预算支出1.5%,符合《预算法》规定,主要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救灾开支及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
汇总以上安排,2010年,市本级财政用于“三农”、民生保障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为110.48亿元,增长26.1%。科技创新和节能减排支出合计3.97亿元,增长32.3%。扶持企业发展的支出合计13.02亿元,增长15.4%。支持金融、会展、信息产业等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支出合计1.93亿元,增长38.4%。
(三)201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建议
2010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222.4亿元,下降30.1%。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222.4亿元,下降30.1%,收支平衡。
2010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110.4亿元,下降36.9%。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110.4亿元,下降36.9%,收支平衡。
1.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0.44亿元,与上年持平;地方教育附加收入0.82亿元,增长10%;福利彩票公益金收入1.72亿元,下降34.5%;体育彩票公益金收入0.35亿元,下降55.8%;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0.61亿元,下降2.6%;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0.09亿元,下降38.4%;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0.74亿元,下降47.6%,主要是以前年度专户收入在2009年一次性入库;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4.84亿元,下降29.7%,主要是以前年度结余资金在2009年一次性入库;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7亿元,下降23.2%;政府住房基金收入3.52亿元,下降67.3%,主要是2009年存在公积金风险准备金和专户管理的住房基金一次性入库因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75.78亿元,下降37.9%;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4亿元,下降6.6%;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0.22亿元,下降55.6%;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0.3亿元,与上年持平。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文化事业建设费支出0.44亿元,与上年持平;地方教育附加支出0.82亿元,增长10%;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1.72亿元,下降34.5%;体育彩票公益金支出0.35亿元,下降55.8%;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0.61亿元,下降2.6%;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支出0.09亿元,下降38.4%;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0.74亿元,下降47.6%;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14.84亿元,下降29.7%;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支出7亿元,下降23.2%;政府住房基金支出3.52亿元,下降67.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75.78亿元,下降37.9%;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4亿元,下降6.6%;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0.22亿元,下降55.6%;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支出0.3亿元,与上年持平。
(四)青岛保税区和高新区财政预算安排建议
2010年青岛保税区一般预算收入安排2.16亿元,增长0.2%;加上各项体制结算收入后,支出安排2.8亿元,与上年持平。
2010年青岛高新区一般预算收入安排0.6亿元,增长21%;加上各项体制结算收入后,支出安排1亿元,增长6.4%。
2010年青岛保税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0.09亿元,支出安排0.09亿元,收支平衡。
2010年青岛高新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3.8亿元,支出安排3.8亿元,收支平衡。
三、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全力完成2010年预算任务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做好全年财政工作,对我市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我们将创新财政政策措施,把支持转方式、调结构作为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着力点,把惠民生、促和谐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促进依法理财、科学理财和民主理财,确保圆满完成预算任务。
(一)以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为抓手,全力以赴支持经济发展
积极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统筹科技专项资金、国有资本收益等资金,积极支持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研发。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支持力度,努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支持重点行业和企业节能减排,支持发展风能、太阳能、海洋能等新能源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向资源节约型和创新驱动型转变。
大力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调整支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定向招商引进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增加3000万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产业,促进我市工业调整振兴。完善财政支持方式,重点支持金融、会展、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全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着力保障扩内需重点项目建设。建立市财力项目资金统筹配置新机制,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金、专项资金在支出用途不变的情况下纳入统筹范围。创新基建资金投入方式,发挥政府投资公司投融资平台作用,广泛吸收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集中财力加快推进“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实施。
进一步扩大消费需求。提高对低收入群众的保障水平,支持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增强居民消费能力。继续落实家电下乡、汽车下乡等政策,大幅提高下乡家电产品最高限价,扩大产品种类和补贴对象范围,增加补贴品种。落实家电以旧换新、汽车以旧换新、车辆购置税优惠等政策,提高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继续实施支持居民购房的四项优惠政策,增强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
积极扶持外贸出口。运用奖励、补助等方式,支持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扩大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支持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扶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推广力度,帮助企业防范出口风险。进一步完善贸易风险防范机制,帮助出口企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以加强财源建设为依托,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增强协税护税工作合力。扩大协税护税责任单位范围,推行主管部门与税务部门协作模式,实行职能部门责任制,强化税源的源头控制。启动新建大项目税收评估和税源筹划工作,促进对各类税源的一体化控管。
努力开发重点企业外围税源。鼓励大企业利用在产业链中的核心地位吸引配套企业到本地落户,实现产业链向税收链的转化。根据大企业生产经营方式,实施新的税收筹划模式,在不增加本地企业税负的基础上,努力开发增量税源。
促进金融业和中小企业税收增长。设立银行新增贷款风险补偿金,激励金融机构扩大对中小企业尤其是小企业的贷款规模,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同时带动金融业税收增长。利用财政间歇资金,为中小企业融资“搭桥”,重点帮助小企业畅通资金链,促进中小企业经营持续性和税收稳定性。
积极培育新的税收增长点。探索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吸引社会资本、中央产业研发资金和金融资本参股,对我市种子期企业进行投资,支持创业类企业盈利项目和培育高新技术项目,培植新的潜力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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