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5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获悉:“十一五”期间,中国计划投资550余万元在新疆南部的喀什、阿克苏两地建立2个流浪儿童救护中心,进一步提高新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能力。
自治区民政厅救助管理办公室负责人称,两个救护中心将拥有230个床位,可为流浪未成年人提供救助、保护、医护等全方位救助和保护,同时还将为正处于成长中的流浪少年提供技能培训和基础教育等。中心同时还可以为正在服刑的人员子女提供救助保护。
由于贫困人口多、自然灾害频繁等原因,新疆流浪未成年人问题比较突出。2006年2月,新疆探索成立了“内地新疆籍流浪儿童救助中心”,教育培训期为半年。
中心教师全部选配的是具备教师资格、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担当,他们尝试着在过去仅限救助、护送流浪未成年人的基础上开展法制、素质教育、扫盲和基础教育等,同时还给15岁以上少年开展多种技能培训,为他们今后进入社会提供技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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