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正义是一名流浪儿童,在郑州市救助保护流浪少年中心的帮助下,他回到了老家洛阳市宜阳县于村。在得知因受灾、父亲遭遇车祸失去劳动能力,他再次面临失学、可能再度流浪的情况后,救助中心再伸援手,与郭所在学校、村委会及其父亲签订助学协议,资助其学费。如今,小正义安心就读,再也没有出走过。
像小正义一样,近5年来,郑州市救助保护流浪少年中心先后投资800多万元,救助流浪儿童6000多名。这是记者26日从民政部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在郑州举办的流浪儿童项目启动工作培训班上获得的信息。
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是我国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方面。在借鉴国际流浪儿童救助经验的基础上,从1992年开始,民政部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合作,先后在吉林四平、河南郑州等6地进行救助流浪儿童探索,取得显著成绩。其中郑州市紧紧围绕维护少年儿童基本权利,以救助保护流浪少年儿童中心为依托,形成了以中心救助、流动救助和社区救助三位一体为救助网络,以家庭寄养、技能培训为回归社会主要途径,以中心跟踪回访、专家定期评估为监控机制,受到了民政部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高度评价。
据郑州市救助管理站站长王万民介绍,在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开展救助保护流浪儿童合作5年来,郑州市逐步建立了一系列适合儿童心理、特点的救助保护方式。如建立全天候开放式救助点,为流浪儿童提供各项服务;为让流浪儿童过上正常的家庭生活,对被家庭遗弃的有“家”难回、年龄较小的流浪儿开展家庭寄养;开办“救助小学”,由高校师生、社会志愿者组成教师队伍义务辅导,先后有200多名流浪儿童进入救助小学学习;为使流浪儿童掌握一技之长,开展电脑应用、缝纫技术、汽车修理等技能培训;为防止儿童再度流浪,建立跟踪回访制度。(李钧德、张建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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