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困惑:两个“婆婆”都得罪不起
“过去是‘市管县’。财政的钱先给市,由市负责分给县乡。这就存在着一个财政资金在城市和农村分配的问题。而在财政体制上实行‘省管县’,实际上是城乡分治,”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副研究员张斌告诉记者,之所以要推行‘省管县’,就是要把钱直接落实给县乡,不再通过市来分。“新农村建设需要充实县级财力,‘省管县’的方式更容易实现这个目标。”
“目前大部分地方进行的‘省管县’,还不是真正意义上完整的省直管县,只是在财政体制上的‘省管县’,在具体操作方面各地也参差不齐。反映出来的比较大的问题是:财政体制上县直接与省结算,但人事任命权等其他权限仍然保留在市里。这样就容易产生两个‘婆婆’的问题。因此,未来‘省管县’的发展,应当是在动财政体制的基础之上,时机成熟的时候,再动管理体制,真正实现市县平级。”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副研究员张斌对《中国经济周刊》直言不讳,“体制要理顺,不能两个‘婆婆’长期共存,市县平级成为今后的发展目标。”
省政府管理半径和能力遭遇挑战
如果市县平级后,“省管县”遇到的最大障碍是省政府的管理半径和能力问题。
“‘省管县’的数量超过一定规模后,管理的难度肯定增加;把100多个县的问题都集中到省里,从管理的效率来说,也不一定最有效。因此,实行‘省管县’体制,必然触及到行政区划体制改革。”财政部财政部预算司地方处副处长蔡强向《中国经济周刊》(国内邮发代号2-977)分析。
“省管县”之后,必然涉及划小管理单位的问题。
“在中国目前的行政管理体制下,通过划小省级单位解决‘省管县’后面临的管理半径和管理数量问题是一个可以考虑的思路。”张斌告诉记者。
“目前要做的,是在财政层次上先实行实质性的扁平化,未来行政区划的调整是水到渠成的事。”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国内邮发代号2-977)。
安徽:“省管县”破解县乡财政困境
5月15日,安徽省政府宣布,无为县等12个县实行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试点。这一举措被外界评价为“省管县”改革的正式开始。
根据规定,“扩权”试点县享有与省辖市相同的经济管理权限和部分社会管理权限。主要包括计划管理、经费安排、税务办理、项目申报、用地报批、证照发放、价格管理、统计报送、政策享有、信息获得等方面,扩权县可以“绕开”现行省辖市,由试点县自行审批、管理。
“10+2”放权
5月16日,安徽省发改委主任沈卫国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国内邮发代号2-977):“此次扩权范围很广,共有143条,大致分为6类:下放审批权限,由试点县(市)自行审批或核准的事项43条;减少审批环节,由试点县(市)直接向省直有关部门申报项目的事项66条;资金安排和经费直接划拨的事项9条;计划管理和指标单列的事项7条;信息直接获得的事项12条;业务指导和进一步完善措施的事项6条。”
根据安徽省政府向《中国经济周刊》(国内邮发代号2-977)提供的《关于在宁国等12个县(市)开展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试点工作的通知》,首批确定的“省管县”有宁国市、桐城市、无为县、霍山县、歙县、来安县、怀远县、涡阳县、界首市、砀山县10个县,后来考虑平衡因素,又补加“毗邻苏浙地区”的广德县和经济欠发达的岳西县,这就是被政府界称道的“10+2”放权。
5月21日,中国历史地理研究专家、安徽大学历史系教授陆发春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表示:“省政府‘圈定’这12个县(市)作为‘省管县’试点,主要考虑这些县经济发展和区域历史的地位。”
他分析指出,这12个成员中有安徽“10强县(市)”之首的宁国市,有工业发展势头强劲的霍山县,有肩负安徽东进战略最前沿的广德县和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岳西;从地域看,既有皖南、皖中,也有皖北,可以说安徽经济的大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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