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7月21日电 (记者富子梅)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今天公布对霸王(广州)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有关产品抽检情况,在生产企业和市场上抽取霸王(广州)有限公司生产的洗发类不同产品共10个批次,并委托具有国家法定资质的广东省药品检验所和广东省保化检测中心按照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推荐标准《进出口化妆品中二(口恶)烷残留量的测定》的方法进行检测,结果显示,样品中二(口恶)烷的最高含量为6.4ppm。
我国《化妆品卫生标准》和《化妆品卫生规范》规定二(口恶)烷为禁用物质。美国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职业安全与卫生条例》中规定:按每天平均工作8小时计算,工作环境中空气里的二(口恶)烷含量应不能超过100ppm的浓度。澳大利亚卫生局的官方网站对二(口恶)烷的评估技术文件及推荐标准认为,日常消费品中(食品和药品除外),二(口恶)烷的理想限值是30ppm。含量不超过100ppm时,在毒理学上是可以接受的。
从抽检样品中二(口恶)烷的含量水平看,不会对消费者健康产生危害。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对化妆品中二(口恶)烷含量水平的监测和安全性评价工作。
又电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北京市、辽宁省、上海市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北京市、沈阳市、上海市和南宁市22家麦当劳餐厅售卖的35份麦乐鸡样品和33份麦乐鸡煎炸用油样品进行了抽样,并委托具有国家法定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按照检验方法标准《食品中抗氧化剂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与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的测定》,对样品中“特丁基对苯二酚”的含量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尚未发现样品中“特丁基对苯二酚”含量超过《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规定的最大允许使用量(200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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