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浩毕竟太年轻了,加上现在国内对PE(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又没有一个清晰的游戏规则,出事是迟早的。”陈伟对记者说。
今年36岁的陈伟现在是一家只有4个人的小型私募基金的合伙人,公司位于北京三里屯,他自嘲是“草根PE”。
“现在好像但凡有点钱的人,和几个朋友联合就能搞PE。”陈伟说,PE这个在以前很少有人关注的事情,现在连最普通的投资者都能和你聊两句。“不信?你去交易大厅随便问个老大爷。”
陈伟坦言,如果PE在国内能够正规发展,参与的人多了未必是件坏事,但现在的情况是:“全民PE”,多数“变味”。
在他眼中,5月12日在“中国PE第一案”中被检方指控为集资诈骗罪和非法经营罪的嫌疑人“80后”黄浩是一个典型的PE在中国“变味”的产物。
中国的“庞氏骗局”
美国著名的华尔街金融大亨麦道夫的“庞氏骗局”对投资者的影响仍未散去。在中国,一个只有28岁的年轻人也学起了麦道夫“拆东墙补西墙”的手段,但最终因无法归还集资人资金而受到起诉。
出生于1982年的黄浩是原德厚资本执行合伙人、原汇乐集团董事长,因涉嫌集资诈骗罪和非法经营罪被起诉,该案于5月12日在上海一中院公开审理。
检方指控,从2006年至2009年,黄浩以谎编集资理由,以成立创投公司和私募基金为名,先后成立汇乐、汇义、汇仁、汇乐宏宇、宏石置业、生标科技、德浩投资等9家公司,且募集对象是社会广大的不特定人群,涉案金额高达1.78亿元,涉及人数达到720人之多,且多是年龄超过60岁,甚至达到80岁的老年人。但现在这些所谓创投公司,直至案发,既无盈利也无经营活动,所募集的资金根本无法归还给集资人。黄浩当庭表示认罪。
陈伟说,这就像是一个中国的“庞氏骗局”。不同的是,前者是经过精心策划的“杰作”,而后者是粗制滥造的“闹剧”。
诸如“黄浩案”的事件仍在不断上演。
前不久, 北京市民张先生接到一个不太熟的朋友的电话,对方称,只要肯出资25000元,一年就能帮他运作到5万元;对方还称,他们拿到的投资项目非常好,只是缺少资金。
一位长期从事私募投资法律咨询的律师告诉记者,最近一段时间,这类案件特别多,大多是几个有闲钱的人想联合起来投资,为此对外宣称他们能够拿到非常优质的项目,然后开始非法集资。大多职业骗手把自己包装成一个职业PE从业者的形象。他们的网站不仅专业,还对外宣称是专业的私募基金公司,以证券投资管理为主业,与信托投资公司合作发售证券资产集合产品,募集资金用于证券投资。
该律师称,“这些骗子大多是以招收异地客户为主,一有风吹草动,立刻人间蒸发,用户根本无处索赔。当投资者意识到有问题,要求退还会费时,却发现对方电话已停机。此时,该公司可能已经变身更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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