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知情人士透露,国务院正在集多方合力建立农业巨灾险制度,近期可能会有突破性进展。农业巨灾保险可以为中国巨灾险制度建设提供一种可参考的模式。
从西南大旱到玉树地震再到最近的南方暴雨,巨灾频发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再次拷问巨灾险空白。
日前,有知情人士告诉本报记者,国务院正在集多方合力建立农业巨灾险制度,近期可能会有比较大的进展。巨灾险制度建设有望从农业巨灾险上破题。
需求迫切
巨灾频发给我国农业和农民生产生活带来巨大损失。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至2009年3年间,我国农作物受灾面积4500多万公顷,绝收面积490万公顷。而我国的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55%,农村家庭年均纯收入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55%,不到城镇家庭的三分之一,农民自身抗御自然灾害特别是巨灾的能力非常有限。
有关研究资料显示,洪涝、干旱灾害对农业生产的破坏程度每提高10%,农村贫困发生率就会相应增加2%—3%。当年返贫的农户中,有55%的农户当年遭遇了自然灾害,其中,16.5%的农户当年遭受了减产五成以上的自然灾害,42%的农户连续两年遭受了自然灾害打击。
中国再保险集团副总裁余青在日前举行的2010年亚太区农业保险再保险国际研讨会上表示,因灾致贫不仅影响农户当期的生产生活,还影响到未来各期的资本积累、消费、子女教育、医疗等,另一个连锁反应是农产品供给短缺导致农产品价格的持续波动和通胀压力的增加,从而造成宏观经济波动,极端情况下还可能引发社会恐慌。
缺乏供给
中国农业巨灾保险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曾盛极一时,承保范围涉及农、林、牧、副、渔各业,但中间曾撂荒多年。
究其原因,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院长王稳认为是巨灾险产品的高费率所致。国际上农业巨灾险的费率基本在10%—20%之间,也就是说保100块钱,要交20块钱的保费。
而另一方面,统计数据显示,20多年来,中国农业保险的赔付率为88%,大大高于保险界公认的临界点。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的农业保险从1982年至2003年间,除了1994年至2003年的赔付率在90%左右徘徊外,其余年份均超过100%,1986年的赔付率更是高达136.3%。
“巨灾险价格过高,赔付率也高,要形成市场的有效供给,就需要政府来补贴,按照国际上的经验,政府大概要补贴到70%。中国要建立相应的巨灾保险机制,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形成合力,特别是财政要对这些产品进行补贴,包括税收减免等。”王稳说。
中国一直没有放弃对农业巨灾风险转移制度的探索。2004年,中国保监会启动了新型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首家专业性股份制农业保险公司——上海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运而生;2006年以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提出要“逐步建立农业保险发展的长效机制。完善多层次的农业巨灾风险转移分担机制,探索建立中央、地方财政支持的农业再保险体系”;2007年,中央财政正式启动了农作物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同年,上海安信农业保险公司试点推出全国首个气象指数保险;2009年, 北京市政府直接出资与瑞士再保险公司和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签署协议,为在京从事政策性农险的保险公司购买再保险,由政府购买再保险的模式给农业巨灾风险的转移打开了思路。
有待破题
虽然中国一直在探索建立农业巨灾险制度,但实质性动作仍是地区行为。
从国际经验来看,美国将巨灾保险与其他一些农业支持计划相捆绑,规定只有参加“巨灾风险保障机制”才能享受农业福利计划;欧洲的多数国家以农户自愿参保为主要方式,由私营保险机构覆盖大部分农作物和牲畜的农业保险,政府对农业保险实行低费率高补贴;日本农业保险采取的是强制保险与自愿保险相结合的方式,只要农作物耕种面积达到预定规模,种植人即被强制参加农业保险,但是大部分保费由政府承担。遇到巨灾时,政府承担80%至100%的保险赔款。
“中国在巨灾险制度设计方面的研究和论文已经很多了,主要是建立分层级制。一是政府要建立相关的风险管理机制,要分清主体是谁,明确各方的权责利。另一方面就是和公众的风险沟通,较多的消费者认识到巨灾险的重要性,更多的人买了,价格就会降下来。”王稳说。
上述知情人士透露,农业巨灾险制度推出的具体时间点还不好说,但近期会有突破性进展,有可能在年内推出。
王稳表示,目前地方政府对农业巨灾险非常重视,也都做出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可以为我国巨灾险体系建设提供一种可参考的模式。
(责任编辑:施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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