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所实时监控不规范交易行为
■制度上设置防上市首日爆炒的措施
■延长保荐机构的保荐期,强化保荐人责任
“创业板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对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实现保增长、调结构、促就业有着重要的意义。”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宋丽萍2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与此同时,针对创业板的投资者准入制度、退市制度、转板安排等一系列热点问题,宋丽萍均一一给出了解答。
据她介绍,深交所目前关于创业板的工作都已经基本就绪。下一步就是把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发布相应的交易所规则,创业板上市规则、交易特别规定都要公布;深化和宣传投资者教育;开展对中介机构引导和培训,保荐人、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一定要对创业板尽职;做好上市资源的培育工作,使创业板源源不断地能够有比较充足的上市资源;进一步完善技术系统。
创业板是市场发展的必然结果
“我觉得现在推出创业板是我们改革开放30年来必然的发展结果,也是我们将近20年来资本市场发展的必然结果。”宋丽萍在回答“目前是否是推出创业板的最佳时机?”的问题时这样表示。
她指出,创业板推出是资本市场的一个基本功能的体现,基本功能就是有融资的需求,有投资的需求,这样资本市场能够起到一个中间的作用。因为企业有不同的成长期,因此有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需求。从投资者角度来看,又有风险偏好不同的投资者需求,所以也需要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多样化的品种来供投资者作为投资对象。
她同时指出,目前推出创业板不会对现在市场带来冲击。因为,创业板的特点是企业规模小,筹资额也小,即使一年上一百家,也就是100多亿,还没有一个大盘股筹资额大。“现在A股市场是16万亿市值,一天的交易量就上千亿。从量来说,我觉得对市场产生不了冲击”。
而且,她举例说,从中小板推出的实践来看,2004年6月份推出的,那时候市场也比较低迷,不但没有对市场产生实质冲击,而且还引进了新的增量资金,正因为引入了源头活水,市场反而活跃起来。所以这个时候推出来不会对主板造成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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