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布公告要求,上市公司及相关会计师事务所要切实做好2008年年报编制、审计和披露工作,独立董事要充分发挥其在上市公司年报工作中的独立作用。对于上市公司年审期间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公告要求独立董事应高度关注,同时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也必须重点关注。这表明,上市公司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要过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这两关。另外,公告还特别提出了要加强对上市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的管理,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年度统计报表等报送要求,上市公司应拒绝报送。
根据公告要求,上市公司应遵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信息披露规范要求,做好2008年年报披露及编制工作;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做好2008年年报的审计工作。
公告明确,上市公司应在2008年年报工作中重点关注三方面问题:一是上市公司应加强对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的管理,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年度统计报表等报送要求,上市公司应拒绝报送;二是加强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其在上市公司年报工作中的独立作用,独立董事应高度关注上市公司年审期间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一旦发生改聘情形,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意见并及时向注册地证监局和交易所报告;三是应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相关工作中的监督作用,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必须重点关注上市公司在年报审计期间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而对于上市公司年报中的重大事项,公告也明确了披露要求。
首先,上市公司应在2008年年报中全面披露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建立健全的情况;披露公司2008年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并总结2007年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开展至今的重大相关情况。
其次,上市公司应在年报“重要事项”部分披露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偿还情况,同时披露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披露报告期实施、推出或终止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况及其对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的影响。
第三,上市公司应充分、客观披露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带来的影响,在“董事会报告”的“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分析国内外市场形势变化、信贷政策调整、汇率利率变动、成本要素价格变化及自然灾害等对企业本年度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以及对公司曾作出的盈利预测及相关承诺事项的影响。同时也应贯彻谨慎性原则,合理运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此外,公告对在2008年年报审计过程中相关会计师事务所也有明确要求,各会计师事务所应加强内部质量控制,进一步提高对证券业务审计的重视程度,提升执行证券业务审计力量。提高风险意识,关注上市公司风险领域,审慎执业,做好重点领域审计,履行充分审计程序,同时还要建立和完善同证监局保持密切沟通的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