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6月24日电 日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规范证券市场专题新闻发布会,该院副院长齐奇在会上披露:2003年至2006年间,仅上海高院、中院审理的317件证券纠纷案件中,涉及敏感类资金入市的案件就有105件,案件总值约达63.21亿元。其中,涉及到大型国企资金的有69件,案件标的近41亿元。
齐奇说,敏感类资金主要包括社保基金、房屋维修基金、工会职工互助基金、信托资金、国企资金、教育基金、公用事业资金等。据统计,在上海法院审理的证券案件中,很大一部分案件涉及到敏感类资金的运作问题。
齐奇认为,在大多数涉及公共资金的证券案件中,资金的使用都缺少必要的审批手续和监控措施,使得资金的运作完全依赖于券商的诚信,在股市下跌时期,资金损失往往非常惨重。(记者 包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