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现代化必须有个“大搬迁”
人物周刊:你在写作博士论文《佃农理论》时曾深入考察了台湾和日本的土地制度,土地制度变革是日本明治维新最核心的动力吗?
张五常:土地使用权长期化的基础上,加上自由转让权,这是日本明治维新最核心的制度变革了。通过自由转让土地,农民大量涌向城市,“农转工”进程大为加快,进城农民数量大大超过政府的预估,但是政府没有干预。
日本明治维新1868年开始,是个大奇迹,但中国过去28年的发展,绝对是比明治维新更大的奇迹。过去30年,深圳的人口从30万人增加到1370万,增加45倍左右,这是奇迹。明治维新时的东京,也没有这样快的增长速度。
人物周刊:1987年12月的深圳首次土地拍卖,是采纳了您的建议。您对大陆的土地政策有何新建议?如何评价最近的“宅基地可以上市”?
张五常:我当时只是在《信报》发表了《土地出售一举三得》,以及在一次特约的谈话中,我对深圳的干部解释,不出售土地,他们不可能有足够的经费把城市建设起来。
实际上,在大陆农村,变相的土地买卖早就存在了。所以,比“宅基地上市”更吸引我注意的是农村一种“合作社”的出现,就是农民把农地合并,以股份处理,把扩大了的农地出租,所获租金按股分账。中国的农民比我聪明,合作社,其实就是公司。现在看来,这种以公司形式合并农地的方法会盛行,因为农地合并使用会提升租值。农地自由租出,会鼓励农民离开农业,走出农村。中国的现代化,必须要有个“大搬迁”(农村人口转变成城市人口)。
人物周刊:不少学者提出,中国下一步的农村改革,是把土地的产权界定给个人。也有人担心,在中国历史的大部分时间里农村土地是私有的,但往往出现“大鱼吃小鱼”的现象,最后出现大量流民,您对这个问题有何评论?把土地产权界定给私人,会不会出现新的兼并现象,导致新危机?
张五常:我是基本上知道答案的,但很难完整答复你。我年轻的时候就得出答案了,只要有使用权,转让权和收入权,所有权属于谁并不重要。香港的情况支持了这一看法,香港所有私人使用的土地实际上都是政府的,但私人享有上述三种权利。目前中国的情况,农地的使用权是在农民手上的,是他们承包回去的,但只是耕种的权利,没有转作工业的权利,也没有转作住家的权利。所以你说这个地权到底是什么权呢?现在中国的情况,是耕地的地权不是那么值钱,大约一年租值400块一亩,如果转作工业用地,当然高很多。
是头痛的问题,有沙石,拨去这些沙石,我个人认为,中国现在的经济制度是历史上最好的。对这个制度,我调查了好几年,现在看清楚了。北京可能不知道自己做得这么好。外间吵吵闹闹,基本上也是文不对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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