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霾来袭 各地重污染应急预案各出奇招

发布时间: 2014-10-13 10:32:24  |  来源: 中国环境报  |  作者: 文雯  |  责任编辑: 环境
关键词: 雾霾 源解析 重污染天 大气污染 空气重污染 环境监测

原标题:雾霾来袭,如何应对?

进入10月,华北地区再次出现大范围雾霾。养兵千日,用兵一时。面对雾霾,如何及时响应,各地重污染应急预案各出奇招,下面让我们盘点一下各地重污染应急的经验。

河北省:

河北省保定市编修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将重污染应急由部门操作转变为政府主导,形成较为完善的体系,增强了预案的完整性。保定市将重污染天应急预警工作纳入政府应急体系,确定了重污染天应急工作是政府整体应急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在预案措施方面,保定市注重预警、响应、解除全过程的相互协调,并突出了保定特色,规定了“当全市空气质量指数在不同预警级别条件内频繁波动时,可按高级别预警发布”。

点评:河北省保定市的应急预案不但是基于科学的源解析基础上的,而且体系更为完善。预案形成了政府与部门紧密配合的体系,打破了各县、市、区应急预案照抄市级或同级预案的老路,明确了格式、内容。

上海市:

上海市制订了《上海市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并建立了预会商——预通知——审批——预警发布——应急措施实施——预警升级——预警解除——总结的预警应急工作流程。

上海市工作组各个成员单位在实施过程中也根据职责分工,依法加强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并在预警和响应期间,每日定时向市工作组办公室报送措施落实情况。

《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于10月1日实施,其中第二十八条规定,出现重污染天气时,上海市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点评:《上海市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明确了预警应急工作流程,确保各部门能够各司其责、有序落实预案的各项措施。同时在《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明确了重污染天气需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使预案的实施和操作有了法律依据。

北京市:

《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从空气重污染预警工作的组织机构、响应措施,到每个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等都进行了明确规定。

在应急预案执行过程中,北京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北京市环保局等组成4个专项督查组,不间断对部分区县和部门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点评:一个完整的预警响应方案是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的基础。北京市环保监测中心、市气象局等单位密切配合,提高了预警启动准确性。“政府主导、落实责任、分类指导、合理响应、监督检查、信息报送、应急评估”则是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响应能够顺利实施的有力保障。

浙江省:

在预警方面,浙江省明确由环境监测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建立与省气象局、长三角区域兄弟省(市)、各设区市环境监测中心3个层面的会商机制。

宁波市专门下发《宁波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操作手册》,以直观的方框图和简练的文字,将应急处置流程和各项工作细化。

点评:由省级到市区,由本省到长三角区域兄弟省(市),浙江省建立了全方位、立体式的大气重污染应急体系。宁波市的操作手册更是细化了应急流程,确保应急预案能够顺利落实。

辽宁省:

辽宁省由省长担任应急总指挥,各市总指挥由市长或主管环保的副市长担任。

在当前监测预警能力不足的情况下,辽宁省建立了预警建议函和重污染天信息日报制度。在空气环境质量指数超过200等情形下,由省环保厅直接向有关市政府和市环保局发送预警建议函,建议相关市政府提早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做好应急工作。

点评:辽宁省由省长担任应急总指挥,在全国独树一帜。既显示了对大气重污染应急的重视,也有利于调配协调各部门、各单位的应急措施。由省环保厅下发预警建议函,可以说是“神来之笔”,不仅解决了一些城市监测预警能力不足的问题,而且起到了监督指导作用。  (文雯点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