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审计调查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水污染防治政策措施。环境保护部和农业部应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的调查研究,完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政策措施。环境保护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明确环保审批方面的职责,完善相关法规,推进完善环保审批前置制度,强化水污染的前期预防。中央部门和地方政府应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将水污染防治规划的落实情况作为主要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环保部门应加强对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严肃处理违法违规问题。
(二)进一步加大水污染防治资金投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应结合当前扩大内需的要求,加大“三河三湖”水污染防治资金的投入力度,尽快制订切实可行的生态环境补偿政策和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排污费和污水处理费等水污染防治资金征缴和使用的管理,切实提高资金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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