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6月4日电(记者来建强)福建省实施闽江、九龙江(“两江”)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促进全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项目顺利实施。
福建省财政厅会同省环保局日前发布的《闽江、九龙江流域水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两江”流域上下游各设区市通过协商、签订协议等方式,以保护流域水环境、改善水质、保障生态需水量为考核要求,明确上下游双方的补偿责任和治理任务。
福建省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说,“两江”流域的上游为经济欠发达地区,是水源保护的主基地;下游则是经济较发达的沿海地区,也是水资源的主要受益者。实施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让下游地区水资源受益者补偿上游地区为保护水源、治理污染承担的成本。
2007年至2010年,闽江流域、九龙江流域每年将分别设立水环境保护专项资金5000万元和2800万元,重点用于工业污染整治及防治、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整治、饮用水源保护规划及整治等基础环保设施项目的建设。
福建省有关部门将根据“两江”流域、区域交界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对上游县市区实施奖惩。
闽江和九龙江是福建境内最大的两条河流,其中闽江干流全长577千米,流域面积近6.1万平方千米,占全省面积一半左右;九龙江干流长度285千米,流域面积约1.474万平方千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