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长江上游重要支流清水江流域正在遭受严重污染的现状,日前贵州省政府对流域内43家污染企业下达了限期治理任务,以缓解流域污染,确保流域减排任务的完成。
清水江是贵州第二大江,流经中国重要的磷化工基地,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加上磷化工企业生产废水和城镇生活污水过量排放,清水江流域部分支流遭到污染,特别是磷、氟污染问题严重,威胁着长江生态安全,并且危及到14个县(市)的人民群众健康。
为改善清水江流域水质,近日贵州省政府根据清水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对流域范围内的43家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任务;要求贵州宏福实业开发有限总公司、开磷集团剑江化肥有限责任公司等排水大户对生产废水进行治理后全部循环利用,最迟在2008年6月底前完成;其他企业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务,做到生产废水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消除污染隐患。
根据清水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总体目标,到2007年底,流域内主要工业污染源实现达标排放;到2008年底,流域内主要工业污染源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到2009年底,清水江干流主要控制断面水质恢复到功能区标准;到2010年底,清水江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流经城市河流的城区河段水质有明显改善,都匀、凯里、福泉等主要城市城区河段水质基本按功能区达标。届时,清水江流域水环境质量将得到进一步改善。
除了加强对流域内化工、酿造、制药等行业企业的污染治理,重点督促43家责任单位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务以外,贵州省还要求流域内各地也要按照管理权限对排放水污染物超标或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分期、分批报请同级政府下达限期治理任务;在流域内逐步推进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健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体系;建立社会公众监督机制等措施,多管齐下抓好清水江流域的水污染治理工作。(罗开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