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水法》办法草案提交审议,提出七大措施保护水资源
目前,北京市已进入建国以来最严重的枯水期,遭遇了连续五年的干旱。昨天,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北京市实施《水法》办法草案时,提出了中肯的意见。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维城发言说,很多人都以为将来南水北调工程完工后,北京就可以解决用水危机,其实不然。通过这个工程能给北京供水约11亿立方米,届时北京市人均占有水资源量仍不足400立方米,还是缺水。他建议,政府应向市民公布当前水资源情况的信息,提高全社会的节水意识。
据了解,北京是世界上严重缺水的大城市之一,官厅、密云两大水库每年来水量已由上世纪70年代的20多亿立方米降到近几年的平均七八亿立方米。特别是近五年,地表水源供水不足,本市地下水超采严重。
对此,《办法(草案)》提出以七大具体措施加强本市水资源和水域的保护:一是对本市境内水体划定水功能区,实行分类管理;二是加大对水功能区排放污水的管理,规定禁止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域排放污水,向风景观赏功能河道、排水功能河道排水的,必须做到达标排放;三是由水行政管理部门核定水功能区水域的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四是加大对排污口设置的管理;五是加强对地下水资源的管理,进行地下水分区评价,划分严重超采区、超采区和未超采区;六是对凿井取用地下水的行为,根据地质条件、客观环境等不同要求作出禁止和限制性规定;七是加大水资源保护力度,规定本市严格控制开采矿泉水、地热水,并对开采行为实行特许。
此外,草案还专门列出“节约用水”一章,鼓励使用再生水,使用再生水的可享受优惠价格。草案在一审后,还要进行修改,并报下一次市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审议。(白延龙)
《北京娱乐信报》 200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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