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决议
1.古窖是国有资产,是五粮液的。2.宜宾市将16口古窖判给尹家的454号文件是错误的。
争议持续4个月后,宜宾市政府于2010年3月介入。3月15日,宜宾市国资委和国资公司找到尹孝功,让尹提出解决方案。尹表示,首先要确定尹家对16口古窖的所有权,在这个基础上什么都可以谈。
事实上,无论是尹家还是五粮液,都没有那16口酒窖的土地使用证。2008年,尹家曾到国土局希望办理16口酒窖的土地产权证,遭到了拒绝。而五粮液公司有的也只是酒窖上房屋的产权证。
4月21日上午,宜宾市政府和五粮液进行磋商,市长、副市长、国资委领导皆有出席。22日下午,宜宾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刘礼华向潇湘晨报记者介绍了会议的决议情况。
决议可以用两句话概括:1.古窖是国有资产,是五粮液的。2.宜宾市将16口古窖判给尹家的454号文件是错误的。
刘礼华反复强调的是,五粮液“不仅仅是宜宾的酒厂,它现在是国有企业,也是四川的直属企业,是我们中华民族的,无论站在哪个角度,都肯定是要维护的”。
将酒窖判给五粮液,相当于宜宾市政府否决了454号文件的正确性。宜宾市为何如此出尔反尔?刘礼华解释,454号文件是当时的宜宾市政府对私改的纠错,而私改“涉及到生产资料的部分,也就是我说的厂房、酒窖”,是“没有错的,是不能纠的”。
刘礼华用一句相当简单的话,给这笔历史旧账做出了概括,私有改造“是国家的大政策”,“如果这个要纠的话,那不止宜宾的五粮液酒窖,还有全国都是一样(要纠正),这个是不能纠的”。
4月20日,尹孝功联系五粮液副总郑晚宾,得知“从4月22日起,3天以内,五粮液会给她一个答复”,但尹家至记者发稿时仍未接到五粮液的电话。鼓楼街32号的那16口明代古窖,仍静静地为五粮液发酵酿酒。而实际使用了这16口古窖半个世纪的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则在政府的斡旋背后,保持缄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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