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国资委监事会监事陈国卫指责中国盐业总公司和各省盐业公司“一致强烈反对改革”,广东省盐业总公司总经理潘瑞新昨日接受羊城晚报记者独家专访时回应称:“盐业并不反对改革,只是对改革的目的和内容提出了符合国情的意见”。
“盐业改革一直在推进”
潘瑞新表示,广东和全国一样,盐业改革一直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推进。比如,这几年所进行的食盐流通现代化的改革,把过去以行政区划的省、市、县三级盐业公司的建制,逐步改为以经济区划的加碘盐配送中心辐射一定半径范围的市场网点的建制。目前,已有不少地方的盐业市场销售网络实现了电子商务、微机管理,从生产加工、包装到搬运全部实现自动化或机械化,不少配送网点除了配送食盐外,还配送粮、油、糖等生活用品,并参与社会商品的现代大物流。“完全不是(陈国卫)所指责的死水一潭、缺乏活力、成了中国改革开放遗忘的角落”。
“食盐专营是国家垄断”
针对陈国卫指责盐业公司极力维护专营,潘瑞新认为,食盐专营属于国家垄断性经营,不能理解为企业垄断。“普及碘盐供应是一种政府行为,根据国家盐业法规,中国盐业总公司和各省盐业公司依法承担食盐经营任务,坚决执行国家食盐调拨计划和价格政策,何罪之有?”
“‘专营暴利’之说无根据”
“所谓每吨食盐赚千元的说法,根本毫无根据。”潘瑞新说,国家审计署前年对全国盐行业进行了长达8个月的审计,结果发现全国的食盐和工业盐全部算起来,税利才几十亿元。审计结论是:食盐不存在暴利。“上一次食盐全国提价是在1996年,每斤碘盐涨了0.35元,是由原国家计委经过两年多时间的调查核算,由三位副总理签字,最后由总理批准才出台提价方案。由于食盐是国计民生的商品,价格一直由国家严格控制,因此不可能有暴利空间。”
据潘瑞新介绍,广东省食盐价格的构成主要有:国家规定的批零差、转批优、一级批发价、内外包装、生产加工加碘、防伪标志、装卸搬运中转及配送、生产加工设备折旧、财务费、“三个月储备”及战略储备、增值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还有市场管理成本和补贴老、少、边、穷地区等等。
“盐业改革欢迎全民大讨论”
广东省盐业公司表示,广东盐业曾长期亏损,1982年实行与财政承包经营,1995年摘掉特困行业的帽子,目前是微利经营。有广东的盐业专家分析认为,食盐一旦放开,由于“价格战”肯定造成盐业企业全线亏损,无论国企还是民企无一幸免。一直虎视眈眈我国盐业市场的境外财团机构就会乘虚而入,趁低吸纳,进而控制我国盐业命脉,盐价只会涨不会降。
潘瑞新还建议,食盐关系千家万户,目前的盐价高不高,食盐要不要放开等等,都可以开展全民大讨论,广泛听取民意。但也反对提出不同意见就被扣上“抗拒改革”的帽子。(黄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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