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学金将一次性发放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申请表。
国家励志奖学金对于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学生予以适当倾斜。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6、省政府奖学金
每年奖励千名优秀生
省政府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每年奖励1000名在校大学生,对象为全日制本、专科中特别优秀的学生。获奖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二年级以上,农林水地矿油核等专业适当倾斜。国家和省政府的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但均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此外,还设立了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每年奖励3500名全日制本专科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
7、勤工助学
每小时酬金不低8元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以通过勤工助学方式减轻经济压力,以顺利完成学业。勤工助学活动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开展,分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岗位设置以校内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后勤服务等为主。
按照规定,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校内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每小时酬金可参照学校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合理确定,原则上不低于每小时8元人民币。校外勤工助学酬金标准不应低于学校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8、学费减免
照顾有特殊困难群体
国家对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中部分确因经济条件所限,交纳学费有困难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
其中在校月收入(包括各种奖学金和各种补贴)已低于学校所在地区居民的平均最低生活水准线,学习和生活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学生免收全部学费;对其他一般困难的学生适当减收部分学费。具体减免办法由省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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