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教育公益性][强调增加投入 确保目标如期实现][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学校办学][首次强调教育不公问题]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会议强调,今后十年我国教育改革发展要贯彻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方针。
第一,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教育体系。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把职业教育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加快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步伐。大力发展继续教育,重视和支持民族教育事业,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
第二,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把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第三,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健全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创新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质量评价制度和考试招生制度,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学校制度。积极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学校办学,支持民办教育发展,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需求。鼓励地方和学校大胆探索和试验,扩大办学自主权。扩大教育开放,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提高教育国际合作水平。
第四,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平等受教育的机会。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建成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区域差距和校际差距。扶持困难群体,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五,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为国民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注重教育内涵发展,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更好地满足群众接受高质量教育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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