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公平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但是,基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们要实现真正意义的教育公平,仍面临着许多问题和困难。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使得城乡、区域和学校之间的教育水平存在较大差别,教育公平问题也越来越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城乡差距、区域差距仍是最大问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和二元教育结构直接影响到城乡间教育资源的配置和教育政策的制定。直到今天,这种城乡间的差距依然极为明显。农村教育经费不足,是长期困扰中国教育发展的根本问题,优质教育资源基本上集中在城镇,而农村学校则显得“寒酸”许多,教师资源也面临失衡与流动。而当前中国中西部生均拨款水平过低,与东部地区的差距进一步拉大,全国尚有113个县(区)的小学、142个县(区)的初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为零,其中85%以上集中在中西部地区。
而城乡差距也导致出现了“留守儿童”、“农民工子女”现象,这是以往教育环境中没有出现过的新现象。这个特殊群体数量之巨和覆盖面之广,使其教育发展状况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由于存在户籍和学籍的壁垒, 他们仍未享受到与城市子女平等的受教育权利。
在同一区域之内,校际之间优质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也成为突出问题。在我国大部分城市,学校发展不均衡也是不争的事实。薄弱学校的软硬件建设距离优质学校有很大的差距,形成了薄弱学校缺生源,优质学校爆棚的局面,“择校”、“择班”、“择师”的风气屡禁不止,有愈演愈烈之势,这样会逐渐生成一种新的不公平感。
加大改革力度和政策调整
30年前,高考恢复时,人们这样评价:恢复高考其实是恢复一种社会公平。30年来,尽管高考改革一直没有停步,但是高考距离公平还有距离。而在社会经济发展的背景下稳步推进高等教育的大众化,也面临解决高等教育公平问题的问题。
2006年,复旦大学、上海交大的自主招生被称作“中国高考制度改革的破冰之举”,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2007年,实施高中新课程改革的广东、山东、海南、宁夏等4个省区率先进行了高考改革新方案。新课程背景下的高考,既体现素质教育理念,也追求教育公平,兼顾统一性与多样性。4省区高考为高考改革进行了大胆探索,对高考改革具有一定的指向作用。
但是,现行的高考制度仍然受人诟病。由于中国各省市之间在经济、文化、教育发展上的不平衡,作为对于地区资源不均衡和发展不同步的一种调节性措施,国家在不同省份间规定了不同的录取分数线和录取名额。而录取名额的分配很不公平,一些地区“僧多粥少”,千军万马挤过独木桥,升学竞争异常激烈。
与此同时,由于地区特征和利益空间的存在,致使形成浩浩荡荡的高考移民潮。近几年,各地加大力度打击“高考移民”,但是杜绝高考移民,还得对症下药,从根本上实现教育公平,而这需要够大的改革力度和相应的政策调整。
高考的目标是进入高校深造,而高等教育公平是社会广泛关注的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尽管我国实现了高等教育大众化,毛入学率在45%左右,但是入学机会公平仅仅是衡量高等教育公平的一个维度,而且入学机会本身亦存在质量的差异。高等教育入学机会总量增加,但区域失衡和阶层分化加剧;成本分担逐渐多元化,收费标准超出许多家庭的承受能力;高等学校之间的发展差异较大,公平与效率的矛盾依然突出;民办高等教育发展面临诸多束缚等等。这些都说明,高等教育公平逐步由“量”的公平向“质”的公平转变过程中,还面临着很大的困难。(于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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