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关于“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安排,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编制了《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纲要》(2006年-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
《规划纲要》以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和人才强国战略为统领,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为指导,阐述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的国家战略,明确目标任务和政策导向,确立政府工作重点,明确社会各方责任,推动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速度和规模。《规划纲要》是“十一五”时期我国落实人才强国战略的具体部署之一,也是对《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高技能人才培养任务的具体化,体现政府在高技能人才培养方面的宏观调控和公共服务职责。
《规划纲要》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总结“十五”期间高技能人才工作的主要成就;第二部分分析制订规划的背景情况;第三部分阐述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第四部分提出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设五个方面的重点任务;第五部分提出规划实施的措施和保障条件;第六部分介绍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的重点建设项目。
“十一五”时期,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以职业能力建设为核心,发挥政府指导调控作用和市场调节作用,全面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紧紧抓住技能培养、考核评价、岗位使用、竞赛选拔、技术交流、表彰激励、合理流动、社会保障等环节,进一步更新观念,完善政策,创新机制,形成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与社会氛围,推动技能劳动者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和发展壮大。
《规划纲要》基于对高技能人才队伍现状的分析,从未来五年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以及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要求出发,提出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十一五”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加快培养一大批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高技能人才。逐步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中、初级技能劳动者比例结构基本合理的格局。《规划纲要》提出的具体指标是,到“十一五”期末,高级工水平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达到25%以上,其中,技师、高级技师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5%以上,并带动中、初级技能劳动者队伍梯次发展。力争到2020年,使我国高、中、初级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形成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格局。
《规划纲要》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提出构建和完善以企业行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校企合作为纽带,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社会化、开放式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主要明确了五个方面的任务:一是推动行业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职工培训制度。二是改革培养模式,建立校企合作高技能人才培养制度。三是充分调动劳动者个人积极性,走技能成才之路。四是整合社会优质资源,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五是加快建设一批高标准、专业化、开放式、公益性公共实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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