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昨日宣布,湖南省高技能人才从本月开始实行新的津贴标准。
据介绍,全省各类企业的技能人才中,已取得高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职业资格证书且在相应岗位工作的,其津贴可按不低于80元/月的标准执行;取得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在相应岗位工作的,其津贴可分别按不低于150元/月、260元/月的标准执行。获得湖南省技术能手称号的,企业可按不低于400元/月的标准执行;获得湖南省技能大师、全国技术能手及以上称号的,企业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职工所在岗位的特点,按不低于800元/月的标准确定其津贴。(记者 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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