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开放合作
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实施以面向东盟和泛珠三角为重点的对内对外开放合作战略。扩大开放合作领域,提高开放合作质量,构建内外联动、互利共赢、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形成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条件下参与国际国内合作和竞争的新优势。
第一节 对外经济
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立足以质取胜,优化贸易结构,扩大高附加值产品出口,大力承接东部加工贸易转移,加快发展服务贸易和边境贸易。充分利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规则,积极参与双边多边经贸合作,把握先机,开拓市场,扩大国内短缺的能源、原材料进口,做大对外贸易总量。优化开放环境,大力吸引外资投向制造业、高技术产业、现代农业、环保产业和基础设施等领域。创新利用外资方式,鼓励外资参与软件开发、跨境外包、物流服务,以及金融服务、保险中介服务、会计、审计、工程设计、城市规划、信息咨询、旅游开发等,发挥利用外资在推动自主创新、产业升级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大引进国内外大公司力度,积极培育大公司大集团和国际品牌,创新对外投资和合作方式,鼓励更多企业到境外特别是东盟国家投资办厂、承接海外工程和劳务输出,支持企业在研发、生产、销售等方面开展国际化经营。积极开展国际能源资源互利合作。加快推进广西·印尼沃诺吉利经贸合作区建设。加强口岸建设,提升口岸等级,加快电子口岸联网,积极推动海关、边检、检验检疫等口岸查验部门实行“一站式”通关检查,推进大通关建设,促进贸易便利化。
第二节 国际合作
全方位多领域扩大与东盟合作。加快推动形成以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和泛北部湾经济合作为两翼、以南宁—新加坡经济走廊为中轴的中国-东盟“一轴两翼”区域经济合作新格局。积极推进泛北部湾经济合作,打造次区域合作的新亮点。积极拓展与日韩、欧美及其他国家和地区合作。
深化交通合作。加快“两廊一圈”框架下中越合作开展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研究,进一步推动泛北部湾区域交通合作,逐步实现南宁至河内、胡志明市的高等级公路连接和中南半岛的铁路干线贯通;加强集装箱联运与国际中转、运输航线、物流与煤炭配送、邮轮客运等合作;增开南宁至东盟国家主要城市的空中航线,构建连接东盟国家的陆海空立体交通运输体系。
加强产业合作。推进农业优良品种和技术研发、实用技术推广、农产品深加工和共建海上渔业走廊等重点领域的农业合作;创新能源合作思路,共同开发太阳能、风能、潮汐能和木薯酒精、棕榈柴油等生物质能源及利用技术;构建泛北部湾旅游大通道和旅游网络,合作开发精品旅游项目和旅游线路,建立区域旅游多边和双边联合营销机制,促进旅游出入境便利化。
积极探索金融合作。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共同建立区域内信用平台和融资平台,积极探索形成泛北部湾区域银行联合体的形式,条件成熟时尝试联合建立银联体项目库。积极推动各大银行实现海内外分行联动,为区域内客户提供国际结算、贸易融资、现金管理、项目融资、投资银行等金融服务。吸引和鼓励国际金融组织参与泛北部湾开发。
第三节 国内合作
全面加强国内区域合作,积极参与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主动承接粤港澳产业、资金、技术转移和辐射,成为加工贸易产业转移的主要承接地,加强与粤湘黔滇周边省交通、物流、旅游、能源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合作。依托西南出海大通道,进一步扩大与西南地区的经济协作,推动形成联系紧密、带动力强的南(宁)贵(阳)昆(明)城市带。加强与长三角、环渤海地区经济合作,吸引资金、技术、管理和人才。深化桂台经贸合作,建设海峡两岸(玉林)农业合作试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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