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0月30日),中国政府网上公布了“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原则同意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组建方案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章程。公告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下属邮政单位经营的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业务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关税收减免政策。
在普遍服务方面,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承担邮政普遍服务义务;受国家委托,承担机要通信业务、义务兵通信等特殊服务。
集团公司要建立健全成本削减激励机制,在保证普遍服务能力和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努力降低普遍服务成本,在此基础上,邮政普遍服务亏损由国家财政补贴。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组建后,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对邮政企业的原有扶持政策继续施行;地方人民政府对邮政企业的有关优惠政策,在规范的基础上继续执行。
据了解,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为大型国有独资企业,将于年内组建,主要经营国内和国际邮件寄递、报刊等出版物发行、邮政汇兑、邮政储蓄、邮政物流、邮票发行等业务,公司注册资金为800亿元。(记者熊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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