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我国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着力点,其中的重要任务之一是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完成这一任务,需要扩大消费特别是扩大居民消费,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居民消费长期偏低,主要是多数居民消费能力低,而不是消费意愿低。消费能力低的一个原因是居民收入分配差距过大,而更重要的原因是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分配的比重偏低。如果这种趋势不能改变,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就很难增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步伐也会被拖延。
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分配的比重偏低
改革开放后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居民收入普遍增长、生活普遍改善,但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比重却出现下降趋势。研究表明,1996年—2009年,财政收入和企业收入占比持续上升,而居民收入占比下降近10个百分点。观察1979年—2008年GDP、财政收入、居民可支配收入和企业利润增长率的变化,也可以得出同样判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增速在1998年以前不稳定,时亏时盈;1999年以后持续保持两位数(2001年除外)增长,在12%—92%之间,是GDP增速的1.3—7倍。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增长同GDP增长较为接近,一般相差1—2个百分点。1992年以前的财政收入也不稳定,时高时低;1993年以后则持续保持两位数增长,多在14%—32%之间,是GDP和城市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增速的1.5—2.8倍,多数年份为2倍。财政收入和企业利润增速远快于城乡居民收入增速,是造成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财政收入、企业收入占比持续上升而居民收入占比持续下降的直接原因。
居民收入占比偏低的主要原因
结构分析表明,居民收入占比的降幅,73%发生于初次分配阶段,27%发生于再分配阶段。这就是说,要遏制居民收入占比持续下降趋势,根本在于解决初次分配中居民收入占比偏低的问题。
各地为发展经济,给企业提供了各种各样的优惠条件。同时,由于我国劳动力长期供大于求,导致资方在劳动力市场居于强势地位。这也是企业利润增长大大高于居民收入增长的重要原因。1994年税制改革前,政府特别是中央政府收入过低,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变弱。这时的主要矛盾是政府税收增长乏力,税改目标主要是提高政府特别是中央政府的财力。1994年确定的税收制度,对于解决中央政府收入过低问题、提高政府宏观调控能力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也是造成目前初次收入分配格局的一个制度因素。长期以来,各地依赖投资拉动经济发展的模式以及相应的“以支定收”和鼓励财政增收的做法,是政府收入过快增长的动力。
目前,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发生明显变化,主要矛盾变为居民收入占比过低,这对改革税收制度提出了新要求。同时,企业也应顺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新形势,逐步提高职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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