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名单】
●6市立案率较低
河北承德、河南济源、湖北潜江、湖南株洲、贵州贵阳、甘肃庆阳
●10市结案率较低
山西大同、内蒙古巴彦淖尔、吉林松原、黑龙江伊春、安徽马鞍山、山东日照、广东河源、广西贵港、四川攀枝花、云南昭通
声音
●本该依法用地的政府却公然无视法律,违法用地,大大地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
●由于“未报即用”游离于土地计划之外,打乱了供地秩序,有保有压的宏观措施难以有效地落实。
●今年,国土资源系统要积极参与房地产调控:确保住房用地,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的落实;清查房地产企业的闲置用地;坚持和完善招拍挂制度。
法规
土地违法处罚办法征意见
县级以上政府拟有权实施行政处罚
据新华社电 针对当前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面临的“执法难、法难执、难执法”等实际困难,国土资源部昨日公布了《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意见。
早在1993年和1995年,原地质矿产部和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分别发布了《违反矿产资源法规行政处罚办法》、《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办法》。
国土资源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随着我国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国土资源管理形式不断变化,特别是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和实施,两个办法已不适应国土资源管理的新要求。
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办法。
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截至5月31日。(记者郭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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