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监察厅对5起未报即用违法用地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2008年2月,石嘴山市大武口隆湖扶贫经济开发区果园村村民委员会擅自占用本村国有土地新建房屋4352平方米。石嘴山市国土资源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22334.45平方米国有土地,限期拆除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处罚款75070元。
2008年5月,中卫市金五星玻璃钢厂擅自占用中卫市迎水桥镇牛滩村集体耕地7.94亩新建厂房及办公用房。中卫市国土资源局对该厂未批先建行为作出处罚:没收在集体耕地上新建的建筑物,罚款26580元。
2008年11月,房孟杰等6人擅自占用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街道办事处高桥村集体耕地6700平方米建设住宅和工业厂房。2009年4月,银川市国土资源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房孟杰等6人退还非法占用的集体耕地,限期拆除非法占地上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房孟杰等6人拒不履行行政处罚。2009年7月30日,银川市政府依法对上述6人的违法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
2009年3月,吴忠市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占用吴忠市金积工业园区内国有未利用地5924.2平方米建混凝土拌合站。吴忠市国土资源局于2009年12月依法进行立案,目前正在调查处理中。
2009年10月,平罗县中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擅自占用高庄乡东风村集体耕地2333平方米新建厂房。平罗县国土资源局处罚如下: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处以罚款11665元。目前,此案正在执行中。(记者 杨登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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