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国在发展转基因技术与应用方面有何政策措施?
答: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解决十三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始终是头等大事。突破耕地、水等资源约束,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有效供给,归根结底要靠科技创新与应用。经多年努力,我国在重要基因发掘、转基因新品种培育及产业化应用等方面都取得了重大成果。推进转基因技术研究与应用,是着眼于未来国际竞争和产业分工的重大战略,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途径。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转基因技术研究与应用。2006年,将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列入《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2008年7月,国务院批准启动了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2009年6月,国务院发布《促进生物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提出“加快把生物产业培育成为高技术领域的支柱产业和国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2010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继续实施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重大专项,抓紧开发具有重要应用价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功能基因和生物新品种,在科学评估、依法管理基础上,推进转基因新品种产业化”。
目前,农业部正会同科技部、发展改革委等10个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遵照中央和国务院的总体部署,按照“加快研究、推进应用、规范管理、科学发展”的指导方针,遵循“强化自主创新,突出战略重点,创新管理机制,培植生物产业”的总体思路,坚持以产品和产业为导向,上中下游紧密衔接、多部门多学科联合协作、产品研发与安全评价协调推进和分类分步推进产业化的基本原则,加快实施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努力获得一批具有重要应用价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基因,培育一批抗逆、抗病虫、优质、高产、高效的转基因生物新品种,为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问、我国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状况如何?
答: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是推进转基因技术研究与应用的重要保障。我国政府十分重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坚持立法先行、有法可依、执法保障,已经形成了一整套适合我国国情并与国际惯例相衔接的法律法规、技术规程和管理体系,依法实施安全管理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建立健全法律法规。1996年,农业部发布了《农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实施办法》。2001年,国务院颁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在中国境内从事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出口等活动进行全程安全管理。农业部和质检总局制定了5个配套规章,发布了转基因生物标识目录,建立了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进口等环节的许可和标识管理制度。
二是加强技术体系建设。经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推荐,农业部组建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全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35个检测机构通过国家计量认证和农业部审查认可。大力组织开展转基因生物分子特征、环境安全和食用安全性研究,不断提高技术支撑能力,目前已发布62项技术标准,保障了依法管理工作的需要。
三是科学规范开展安全评价。安委会按照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参考国际组织制定的评价指南,遵循科学、个案、熟悉原则,严谨规范地开展评价工作。截至2009年底,批准发放了转基因棉花、番茄、矮牵牛、辣椒、番木瓜、水稻、玉米等植物的安全证书。
四是强化行政监督管理。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切实加强田间试验、品种审定、种子生产经营和产品标识等环节的执法监管,大力开展法规培训和科普宣传,确保各项活动依法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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