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取消了26年之久的国家能源委再度成立。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下发通知决定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分析人士认为,该机构成立后将终结当前能源领域“多头管理”的局面,有望协调解决分散的能源利益。然而对于下一步是否设立能源部,并以能源委作为过渡,发改委相关人士对此予以否认。但有接近发改委的人士表示,成立能源部只是时间问题。
“当前煤荒、电荒以及新能源发展等问题急需从根本上解决痼疾,但单靠能源局去协调根本力不从心。” 中国能源研究会秘书长鲍云樵分析认为,能源领域的问题涉及多个部委,而能源局仅为发改委的下一级机构,所以难以对上协调。“而能源委成立后将有所不同,作为国务院的下设机构,在协调时将拥有话语权。”
根据通知,能源委将由国务院牵头,主任和副主任分别为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和副总理李克强,能源委办公室主任由发改委主任兼任,委员更是圈定了中央财办、发改委、商务部、财政部、国资委、工信部等近20个部委的一把手。不过能源委办公室的相关编制并未披露,也就是说,能源委的“三定”(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仍不明朗。但有专家表示,能源委办公室人员定编或与能源局是“两套牌子,一个班子”,办公室具体工作则由能源局承担。
“届时能源局难以解决的问题将从办公室直达国务院,然后由国务院进行协调解决。” 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对记者表示,“不仅是协调,对于重大的能源战略决策,也更能在大局上宏观调控”。
根据能源委的定位,其主要职责为负责研究拟订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审议能源安全和能源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国内能源开发和能源国际合作的重大事项。然而记者发现,该机构除了协调决策的职责外,对于能源的多项“权利”仍未集中。
目前,中国各项能源管理职能分散在国家发改委、国资委、国土部、电监会等10多个部门,2008年成立的能源局并没能把这些能源管理职能统一起来。不仅如此,最为关键的能源价格定价权也未在能源局手中,而是由上级机构国家发改委负责,能源局只有相应的“价格建议权”。对此,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李俊峰对记者表示,将这些职能集中只能依靠成立能源部。但一位发改委相关人士对成立能源部直接给予了否认,并称能源委并非能源局到能源部的过渡。北京商报
国家“能源部”未果 “能源委”两年筹备终成行
据新华社北京1月27日电 “我国高层次的能源机构并不是第一次成立,但这一次成立的国家能源委员会的意义和作用不可同日而语,值得期待。”石油大学中国能源战略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王震告诉记者。
为加强能源行业管理,改变多头管理、分散管理、协调性差的局面,2008年实施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决定组建国家能源局。同时,决定设立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国家能源委员会。
“能源是经济发展的战略资源,涵盖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等多个领域,涉及经济、外交、资源等多个部门。我国需要从高层次上加强战略决策和统筹协调,以确保能源稳定、安全、可持续地供应。”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专家姜鑫民说。
2008年8月,国家能源局正式挂牌运行。作为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后续,经过近两年时间的筹备后,国家能源委员会这个更高层次的能源议事协调机构终于正式成立。
“国家能源局的成立,让能源行业有了明确的主管部门。但从一年多的运行情况看,作为一个副部级的机构,在统筹协调能源重大问题方面,国家能源局确实有些力不从心。”王震分析说。
早在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之前,业内对成立“能源部”的呼声颇高,但受各种因素制约,这个呼声并未成为现实。目前,涉及能源的管理职能仍分散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电监会、国土资源部等多个部门中。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能源安全供应问题日益成为一个重大战略问题。近年来,电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气等供应紧张的问题不时出现,能源体制改革的步伐也比较缓慢。
与此同时,日益严峻的全球气候变暖压力,也对能源的开发和使用提出了重大挑战。哥本哈根会议前夕,我国政府宣布了新的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行动目标。与之相适应,国家提出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15%左右。
“能源问题的战略地位,决定着我国需要成立一个高规格的能源机构。而新的形势下,对国家能源委员会的领导力、执行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姜鑫民表示。
“与国家能源领导小组不同的是,国家能源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是国家能源局。目前,能源局的能源主管部门的角色已经明确,在能源管理和能源决策方面也做了许多富有成效的工作。国家能源委员会既有权威性,又有能源局这个执行平台,应该能发挥出预想的作用。”王震分析说。
目前,我国能源发展处于一个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国家能源局正着手起草能源“十二五”规划,新能源发展规划也在制定之中。业内人士指出,国家能源委员会的适时成立,对构筑稳定、经济、清洁、安全的能源供应体系将发挥积极作用。东方早报
国务院成立能源委员会 多部委合作解决能源问题
据新华社电昨天,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的通知》称,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
《通知》指出,国家能源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研究拟订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审议能源安全和能源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国内能源开发和能源国际合作的重大事项。
《通知》公布了国家能源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委员会主任由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担任,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任副主任。委员合计21人,分别是国务院副秘书长尤权、中央财办主任朱之鑫、外交部部长杨洁篪、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张平、科技部部长万钢、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李毅中、国家安全部部长耿惠昌、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水利部部长陈雷、商务部部长陈德铭、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国资委主任李荣融、税务总局局长肖捷、安全监管总局局长骆琳、银监会主席刘明康、电监会主席王旭东、总参谋部副总参谋长章沁生、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兼能源局局长张国宝。
《通知》明确,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兼任,副主任由国家能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具体工作由国家能源局承担。
昨天,中国石油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王震表示,此前,国家能源局的成立,让能源行业有了明确的主管部门。但作为一个副部级的机构,在统筹协调能源重大问题方面,国家能源局有些力不从心。目前,涉及能源的管理职能仍分散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电监会、国土资源部等多个部门中。
王震认为,国家能源委员会现在推出正当其时。因为,目前正是制定十二五规划的关键时期,我国面临重大能源问题;同时,目前应对气候变化,加强国际能源合作,单靠一个部委很难做到。此外,国家能源局成立两年来,在运行中发现了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也是在国家能源局运行的基础上,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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