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化生态鱼塘整理工程 积极推进滩涂及盐碱涝洼地渔业规模化开发,建设黄河口大闸蟹、海参养殖基地,“十一五”期间新增生态型标准化养殖池塘90万亩,改造整理60万亩。
莱州湾、黄河口生态环境整治工程 建立区域近海渔业污染、赤潮、风暴潮、灾害气旋和溢油等灾害的预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加大莱州湾污染防治及黄河口湿地生态修复力度,重建和修复受损水域生态,合理开发海岸带和河口区资源。
渔港建设工程 重点建设东营中心渔港、羊口中心渔港两处国家中心渔港和莱州三山岛、昌邑下营、东营广利、沾化渔港等四处国家一级渔港,带动水产加工出口、海洋药物制造和水产物流业等发展。
七、生态环境建设
贯彻落实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基本国策,规划建设黄河三角洲可持续发展实验带,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走生产发展、生态良好、生活富裕的文明发展道路。
(一)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积极支持资源循环利用,深入推进“点、线、面”循环经济综合试点,加快构筑循环经济体系,建成全国重要的循环经济示范基地。在企业层面上,支持国家首批循环经济试点企业--鲁北化工、山东海化加快发展,实施重点企业示范工程,实现“资源-废料-原料”多次利用的良性循环,放大示范带动作用,发展一批新型环保企业。在行业层面上,加强高效能、零排放、可循环技术研发,推广循环生产模式,加快化工、电力、建材、轻工等行业技术改造,构筑行业生态产业链。在全社会层面上,积极发展生态农业,推广复合立体、动植物共生等效益较高、良性循环的先进模式,推进秸秆、农膜、禽畜粪便等循环利用;推广海化开发区国家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经验,加快推进产业园区循环经济试点,建设一批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构筑环境友好型产业群;科学布局城市供水、供热、供气、交通和绿化,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和废旧物资的回收、加工、利用,提高资源回收和循环利用水平,建设生态城市。培植环保品牌,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专栏19 节能重点工程和循环经济示范工程
节能重点工程 发展热电联产和热电冷联产;实施电力、交通运输等节油工程,发展燃料乙醇等石油替代品;在石化企业实施系统能量优化,综合能耗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推行节能建筑材料;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写字楼、住宅中推广高效节能照明及节水系统。
循环经济示范工程 扩大鲁北化工、海化集团、华泰集团、晨鸣集团、西王集团、铁雄集团、华誉集团、正和集团、垦利石化等循环经济示范企业效应;建设10个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
循环经济示范模式 磷铵-硫酸-水泥联产、海水一水多用、盐碱电联产、造纸-污水-芦苇湿地-造纸原料等。
(二)科学和集约利用资源。
以科学合理利用区域优势资源为目标,以节地、节水、节能和节材为重点,实现资源集约化开发利用。一是节约用地。要强化功能区划规划管理,严格保护耕地,重点开发荒滩盐碱地,有效保护湿地,推动集约化利用、规模化经营,提高单位土地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规划用于建设用地的荒滩盐碱地,必须成片开发、集中开发,防止乱占滥用、无序开发。不符合产业政策和主体功能定位的项目,要严把土地闸门。合理引导农村节约集约用地,继续实施以基本农田整理、中低产田改造、撂荒地复垦、盐碱涝洼地综合治理等为主要内容的农业综合开发,采取上粮(棉、林、草)下渔和深沟条田、暗管排碱等模式,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土地综合效益。二是节约用水。严格水资源管理,努力建设节水型经济区,强制高耗水企业实施节水技术改造,严禁新上高耗水项目;积极推广农业旱作技术,建设节水灌溉示范区,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加大城市节水力度,强制推行节水设备和器具,推广再生水利用,加快节水型城市、节水型企业(单位)创建步伐;加大云水资源开发利用量和地面蓄水能力,扩大海水和微咸水利用规模。到2010年,节水约3亿立方米。三是节约能源。优化能源供给和消费结构,高度重视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清洁、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加大农村沼气建设和秸秆综合利用力度,降低高耗能产业比重,突出抓好化工、电力等重点行业节能,实现结构性节能;加大节能技术研发和推广,实现技术节能;加强能源生产、运输、消费各环节的制度建设和监管,实现管理节能。把能源消耗降低指标,作为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四是节约材料。加强重点行业物耗管理,大力推广节材技术和工艺,鼓励使用再生材料和新型环保材料,推广应用替代材料。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增强后备资源保障。严格开发资格认证和许可管理,在维护生态、专家论证、科学规划的前提下,合理开发特色资源。
(三)强化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
根据区域内重化工业比重偏高的实际,要强化政策引导,严格环境执法和产业准入,强化企业和全社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责任,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巩固提高“一控双达标”成果,由事后治理向事前保护转变,从源头上扭转环境污染的趋势。
加强污染防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把环境容量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指标要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快环境科技创新,加强污染专项整治,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行严格的水污染达标排放,强化对主要河流、湖泊和海洋排污管制,坚决取缔饮用水源地的直接排污口,加大对重污染行业的治污力度,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根据处理污水的数量与质量给予支持,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淘汰资源消耗大、污染严重的技术和设备,着力解决塑料、电力、化工、建材、铸造等行业的结构性污染,加大城市烟尘、粉尘、细颗粒物和汽车尾气防治力度。加快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力争到2010年,危险废物、废弃放射源安全收置处置率分别达到95%以上和100%;加强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大垃圾处理费征收力度,实行村收集、镇运转、市(县)集中处理的流程模式,实现城乡垃圾处理设施的共建共享。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快规模化畜禽养殖的污染防治。完善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完善水权、排污权等交易制度。力争到2010年,近岸海域水质功能区达标率达到90%,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60%以上的水体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标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率达98%,其中设区的市达10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86%。空气环境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天数超过328天;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
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完善生态环境监测、预报、预警服务体系,实施保护治理自然生态工程。加强对库区、湿地、草地,重要水源地和涵养区,以及近海岛屿、滩涂等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强化水土流失、矿区地面塌陷、落地油污染、海沙开采、海(咸)水入侵等生态脆弱区和退化区的综合治理,加强海上石油污染监测和事故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对水源地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脆弱区和黄河入海口,严格限制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加强植树造林,改良天然草场,稳定生态系统结构,巩固提高蓄水调水、净化环境、维持生物多样性等生态服务功能。加强沿海防护林体系、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建设,实施绿色通道、城乡绿化、农田林网、围村林建设等工程,在土地条件较差的盐碱地区,重点发展以刺槐、白蜡、柽柳等为主的防护林;在土地条件较好的地方,大力发展以枣梨为主的经济林和以杨柳为主的用材林,积极推行林经间作和枣粮间作,形成抵御风沙、改善生态环境的绿色屏障。统筹城乡环境建设,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搞好城市绿化和城市水系整治,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和村容村貌,建设优良人居生态环境。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到2010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全部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东营、邹平基本建成生态市(县)。
专栏20 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重点工程
水污染治理 严格水功能区划标准,加强黄河、南水北调工程和小清河流域的水污染治理。
海(咸)水入侵治理 严格控制近海漏斗区地下水开采,涵养水源,修复与保护水生态系统。实施莱州水生态修复工程。
大气治理 燃煤电厂全部安装脱硫装置,实现达标排放。
防护林工程 实施农田林网、路域林网、水系林网“三网”合一绿化工程,推进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和平原绿化。
自然保护区建设 建设和完善一批自然保护区,实施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物种拯救工程。
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 建设黄河三角洲地质公园。
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建设 建设和完善现代化水平较高的地基、空基、天基为一体的生态环境综合监测工程。
八、和谐新区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把人的发展作为发展的核心,按照“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要求,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为目的,加快形成经济快速发展、社会文明富足、生态环境友好的和谐新区。
(一)大力发展科技事业。
进一步完善产学研、政企银、油地校结合“三位一体”的科技创新机制,采取理事会、股份制、会员制等形式,建设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发展高效生态经济的中心环节,加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提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能力,努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掌握一批核心技术,实现自主创新的重点突破。发展一批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和科技中介组织,加快发展技术市场,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围绕高技术产业、制造业、高效生态农业、盐碱地改良、海洋开发、循环经济、服务业信息化等重点领域,加快实施一批重大科技研发项目,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加快示范推广,强化技术支撑。
(二)继续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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