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各级政府提供教育公共服务的职责,保证财政性教育经费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实行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和贫困地区倾斜,推动公共教育协调发展。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全面实施城乡免费义务教育,着力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长效机制,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保障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积极发展高中段教育,2010年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85%以上。稳步发展高等教育,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提高师资特别是农村师资水平,加大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的力度。加快发展城乡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建立健全适应区域产业发展的多层次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体系,保持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大体相当。积极发展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形成多层次、开放式的终身教育网络。到2010年,高等学校在校生约8万人,职业教育规模约10万人。
(三)繁荣文化体育事业。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共同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让人民共享文化发展成果。加强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力量捐助和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塑造地域特色文化品牌。积极推进文化创新,增强文化发展活力,完善政策机制,推进精品工程建设。大力培育文化龙头企业和名牌产品,鼓励非公有资本依法进入文化产业,促进文化开放和交流。继续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加快建设公共体育设施和健身场地,大力发展体育健身休闲服务,鼓励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活动场所对社会开放,到2010年,确保50%以上的行政村拥有中小型公共体育设施和娱乐健身场所。巩固提高优势特色体育项目,积极支持特色体育品牌发展。
(四)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强化政府责任,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点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完善农村药品监督、供应和医疗服务监管网;建立城市对口支援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机制,积极开展城市医师支援农村活动。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整合利用各类资源,引导社会资金依法创办医疗卫生机构,支持有资质人员依法开业。建立健全医疗救助基金,切实解决弱势群体看病难的问题。
(五)增强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能力。
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目标。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职能,建立城乡、园区、油地统筹的人力资源市场,落实优惠扶持政策,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支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实现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良性互动。实施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培训,力争城镇新增劳动力、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都能得到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协商制度,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合法权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完善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人工成本预测预警制度,建立企业工资收入正常增长机制。增加公共支出和转移支付,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加快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促进共同富裕。以逐步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为目标,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发展社会医疗救助。加快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积极推进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完善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提高保障能力。到2010年,新增城镇就业约60万人,力争城镇所有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五年培训农民200万人,转移100万人,探索建立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贴为辅、政府予以补贴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农村养老保险适龄农民参保率达到70%,确保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最低保障范围。
(六)加快文明平安地区建设。
深入持久地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妥善处理好人民群众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加强社会公共安全预警和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防范突发事件、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和社会风险的预警应对机制。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做好防洪、防潮、防地面沉降、抗震、气象等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坚持预防为主,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的力度,营造安全社会。推进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建设政治安定、社会稳定、法治公正、文明进步的平安新区。
九、政策措施
建设高效生态经济区,关键是更新观念,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创新机制,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的同时,要从土地利用、财税、投融资政策和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园区建设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改善发展条件,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一)创新组织协调机制,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
建设高效生态经济区,是一项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务求实效。为加强组织领导,省里成立黄河三角洲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区域开发综合决策,统一部署重大事项,指导地区和部门协调行动,实行重大资源统一管理、重大设施统一规划、重大项目协调布局。探索建立有利于调动各地积极性的利益分配机制和考核体系,建立市县政府联席会议制度,通过行业协会、高层论坛等多种形式,加强政府、企业、行业间多层次的交流协作,形成优势互补、有效对接、共建共享的利益协调机制。切实打破行政区划束缚,建设共同市场,实现一体化发展。
(二)创新市场化运作机制,拓展多元化投融资渠道。
坚持运用市场化手段,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以无偿带有偿、以政府带社会”,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向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加大政府资金的支持力度,省预算内投资及专项资金、省基建基金都要向该区倾斜,并积极争取国家支持,重点支持交通、电力、水利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环保及其他公共服务项目建设。探索设立支持区域开发建设专项资金,鼓励和支持装备制造、高新技术产业、原材料加工、农产品精深加工、环保产业、循环经济、现代物流、生态旅游和生态农业等优先发展。发挥政府信用和协调功能,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与合作,设立三角洲开发专门担保公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区内各级政府出资设立的担保机构和省级担保机构要优先提供贷款担保。积极创新投融资模式,加快项目市场化运作步伐,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部分领域,要加快BOT、TOT、资产证券化融资等项目融资方式的运用,建立起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融资机制。“十一五”期间规划投资15000亿元左右,约占全省20%。
(三)创新财税运作机制,实行重点倾斜扶持政策。
在现行财政体制不变、转移支付基数不减、调资补助不减、中央补助配套不减的前提下,对黄河三角洲地区达不到县级最低财力(支出)保障线的财政困难县,进一步加大转移支付补助力度,切实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对2007年已到期的30个欠发达县上缴省级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比上年增长部分全额返还政策,允许黄河三角洲地区从2008年起继续执行3年,并将范围扩大到区内所有财政困难县。返还资金由各地建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重点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和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等。对该区符合西部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项目贷款贴息资金扶持范围的地区,在安排贷款贴息时优先给予支持。积极争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优惠贷款,大力支持黄河三角洲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发展。对区内新建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和管理权限,减免有关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支持东营、滨州、莱州经济开发区和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争取批准列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时配合高效生态经济区和加工制造业基地建设,建设出口加工区;积极争取在该区设立保税物流园区,努力做好前期工作,争取该区域列为国家发展循环经济试点区,东营列为国家土地管理改革试点、资源型转型试点、发展循环经济和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城市,争取建设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
(四)创新土地管理体制,高效集约利用土地资源。
要充分发挥土地资源的后发优势,用好国家鼓励荒地开发的政策,搞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功能区划,各类土地资源要按规划集中开发,科学管理,总体规划确定前国有土地不得转让。强化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凡占用农业用地指标的,要按照占补平衡的要求实行“占一补一”。在国家政策范围内,创新土地管理方式,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增强当地政府对土地供应的调控能力。对区域内因长期受海水侵蚀、土壤积盐滞化、质量下降严重而导致农作物产量低、效益差的农用土地重新进行测定评估,调整土地使用规划。积极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依法规范土地市场秩序,提高土地配置的市场化水平。通过土地置换等形式,盘活存量,扩大增量,促进土地合理流转和高效利用。强化新增用地的前置控制和事后监督,禁止城镇和各类开发区无序扩张,确保产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鼓励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模大、链条长的项目,优先在黄河三角洲布局建设。借鉴天津滨海新区、辽东半岛等地的做法,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自愿组合、滚动发展”的原则,加快建立“飞地”制度,鼓励东营、滨州、潍坊、莱州等有条件的市、县,在其区域内确定若干平方公里设立“飞地”,面向省内外、国内外招商引资,鼓励企业到该区域进行土地成片开发。在“飞地”内设立的企业,增加值计算在投资市、县,地方财政收入与项目所在地协商按比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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